时间:2022-11-12 11:56:53来源:法律常识
分期买手机、分期购车,相信这些都是大家经常看到的广告语,一部5000元的手机,月供仅需288元即可将手机带回家,不需要任何抵押,只要身份证和储蓄卡就能审核通过,对于迫不及待追求新款手机的你,且暂无购买能力的你,听到如此消息是不是动心了呢?
案例一
源自王先生:2017年 买手机 贷款6000元,办理的分期 利息太高了 分期24个月、利息多还将近5千,服务费超过了年利率的百分之36,下面都有贷款信息截图,还款记录,纯纯的高利贷,还电话恐吓,要求退还利息,希望给个合理的解释。
案例二
源自汪先生
本人于2016年经捷信业务员办理贷款34000我元 当时业务员说每个月还一千多就可以就办理了60期的
当时并不知道还有其他管理费 保险等额外费用 还了41期发现还的金额已经远远大于本金34000元
每个月我要还1361.85元 已经偿还55835.85元!如果全部还清需要还81711元
本金34000元 多还一半多 这不是高利贷吗 这难道没有超过36%年化率吗?希望平台认真审核 给与公平公正的对待!
案例三
源自黄先生
本人经捷信金融电话客服介绍贷款产品说利息较低、审核办款快,于2016年8月30号在捷信金融办理贷款44000元,分60期还款,共计还款124170.6元。每期还款2069.51元,截止2017年5月已还款8期,合计16556.08元。年化利率52%多,远超国家规定24%,妥妥的高利贷,当时还款第八期发现超高利息后立刻打电话要求提前结清贷款,但客服要求缴纳非常高的违约金后才能结清。当时因为不懂金融利率的知识,并没有在意,并且在第九期的还款逾期的情况下,捷信金融对我进行电话骚扰,并以爆通讯录为由恐吓我。由于当时无法承受其公司的高压逼迫,到处凑钱提前结清,结清金额为42010.16元,加上前8期还款总额为58566.54元,实际所还利息已超过收取标准,形同高利贷。本人已经还清本金,现要求捷信金融退还违规违法收取多余的利息。
相似案件很多,不一一列举,从上述三起案件可以明显看出一个共有的特点,那就是高额利息,基本上利息就要接近本金的一半。对民间借贷利息《合同法》的第三条明确规定: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个人的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对于物质尽力而为之。远离借贷,轻松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