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互诉对簿公堂?诉前联调巧化干戈

时间:2022-11-14 11:58:5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托“和美瑶城”法官联络站,联合当地司法所成功化解两件矛盾纠纷,让原本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最终握手言和,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6月,钟某将住房楼下的两间商铺出租给赵某,并将商铺内剩余货物一并卖给赵某,赵某当天支付了首笔货款,并约定2021年底支付剩余货款7000余元。

后钟某为了生活上的便利,在商铺旁堆放了许多杂物,并搭建鸡舍,阻碍了赵某经营商铺,加之赵某认为货物不值约定的价钱,于是迟迟未支付剩余货款。如此,因为一些生活上的琐事,导致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两家人关系不断恶化。经多次催收未果,钟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支付剩余货款。收到应诉通知书后,赵某亦不服气,向法院起诉要求钟某排除妨害。

“和美瑶城”法官联络站(游溪镇)挂点法官林玲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是因为生活上的小事引发矛盾,双方均有赌气心态,矛盾纠纷调和的可能性较大,调解更有利于实现纠纷切实化解。于是在法官的建议和劝说下,钟某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由法院与司法所联合进行调解。通过工作人员耐心向赵某释明法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赵某支付剩余货款,钟某诉赵某合同纠纷一案以撤诉结案。”

然而,前期积累的矛盾并未彻底化解。赵某支付货款后仍心有不甘,认为两家人的关系闹得很僵,没有必要继续租赁商铺,坚持起诉并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于是林玲法官再次联合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就赵某诉钟某排除妨害一案,再次组织调解。

林玲法官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结合法律法规客观分析双方存在的违约行为,并提出解决方案:“当前你们有两个选择,一是解除合同,那么赵某需要支付违约金,而钟某则失去稳定的租金收入。二是继续履行合同,钟某将商铺周围的阻碍物清除,继续收取租金,而赵某无须支付违约金,还能继续正常经营商铺生意。你们作为邻居相处了一年多,邻里之间讲究以和为贵,而做生意更讲究和气生财,邻里和睦,无论对于经营商铺,还是日常生活,都是百利而无一害……”

在法官的一番分析下,双方也都意识到自己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二人毫无疑问都作出了“双赢”的选择——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大家以后好好相处,也希望你赚多点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钟某握着赵某的手笑着如是说道。而赵某也笑着回应:“好好好,我以后也一定准时交租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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