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7 15:47:02来源:法律常识
12月12日,商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吴洪花速裁团队收到一张特殊的12345承办单,网友张先生通过微信12345热线对我院人民调解员马晓敏为其案件做的调解工作表示了最诚挚的谢意,他写道:“非常感谢商河县法院调解员马晓敏同志在案件中积极调解最终调解成功,谢谢!
案情回顾
2022年6月份,张先生与王先生(案件被告)签订(租车)定车合同,并预交6000元定金。后因合同无法履行,王先生退还张先生3000元后,迟迟不退还剩余3000元定金,令其备受困扰,无奈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由立案庭吴洪花速裁团队承办,并指派给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马晓敏同志对案件进行调解。马晓敏通过联系双方当事人,很快将案件具体情况、双方的争议焦点掌握清楚,之后通过多次联系被告,从情与法上耐心分析其存在的过错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返还定金的数额总是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马晓敏不厌其烦地反复、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耐心劝解、讲明利害,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微信转账过付了款项并直接通过网络进行了撤诉。疫情当下,双方当事人没有来法院、没有见面,仅通过电话与网络便使得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诉前调解”作为多元解纷的工作方式之一,能够促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快速解决,无需进入审判程序即能取得与诉讼相同的维权效果,提高效率的同时降低了诉讼成本且利于纠纷的彻底化解。投诉热线变点赞热线,充分体现了当事人对我院速裁工作和调解工作的肯定和赞许,不仅传递着当事人对我院法官队伍、调解队伍的信任、理解和感激,更是一种鼓励与期许,激励着我院以司法为民的初心,立足本职、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