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09 11:43:47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关系一直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很难调和的矛盾,用人单位会绞尽脑汁将责任撇清,打法律的擦边球,而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弱势的一方胆战心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落入了单位的陷阱。
很多时候,特别是基层岗位,员工入职的时候会处于被动的局面,比如让你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缴纳的声明”,比如接受公司安排的加班,美名其曰为弹性工作制,比如告诉你试用期过后才给你缴纳保险等等,还有一部分只让你入职却不给你签劳动合同,美名其曰“公司都给你上保险了,签不签无所谓”。面对如此多得陷阱,我们劳动者应该怎样提防,特别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出现劳动纠纷,我们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以下几个方面,大家一定要认真记录,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银行流水);如果发现金,出纳都会让你签字,一定拍照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 等招用记录;
5.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上6点,均可作为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特别强调,所有的入职表单在填写完毕后,一定要拍照留存,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