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08:57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8月2日讯(记者 万凌云) 8月2日,记者从镇江市民政局获悉,近日该局下发《关于拓展镇江市婚姻登记跨区办理工作的通知》,2022年8月1日起,镇江市在结婚登记全市通办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业务,将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证纳入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
自此,一方户籍是镇江市的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该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业务。
据悉,一方户籍在镇江市的婚姻当事人,可选择镇江本市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之间的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实行跨区婚姻登记预约制。2.镇江市民可以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预约申请。3.各婚姻登记机关应根据本区婚姻登记工作量设置跨区办理婚姻登记预约量。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