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10:09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协议离婚的程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民法典》实施之前双方自愿离婚,当天即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非常快速。《民法典》实施之后,哪怕双方自愿离婚,也要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需要带哪些证件?
1、户口本
2、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去哪办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怎么走流程?
提出申请
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列出的证件和材料;2、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上述材料进行初审,主要询问你们的离婚意愿是否真实,然后讲一下登记离婚的一些规范等。婚姻登记员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进入冷静期。
冷静期
在申请离婚后收到《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可以带着身份证和《回执单》去撤回离婚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如果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颁发离婚证
双方均需到场,工作人员会询问核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双方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工作人员处理完后会发给离婚证。到这儿,协议离婚的流程就走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