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3:41:58来源:法律常识
2018年12月28日03时40分,信阳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接到报警称:大广高速东半幅2198公里 50米处,杨某某驾驶浙C*****小型轿车发生单方事故后,该车乘座人杨某下车查看,被后方驶来的大货车撞倒,造成乘座人杨某死亡,肇事车已逃逸。
案情重大,五大队大队长鲁宏中立即向支队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向副支队长匡祯锋报告。支队立即启动侦破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预案,分组行动,各组同时开展工作。鲁宏中带领民警李福海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发现现场遗留有大货车红色保险杠碎片和大灯碎片。民警严明远带领一组人员沿大广高速向北沿途寻找肇事车未果。
匡祯锋与事故科民警罗鸣一将现场遗留的保险杠碎片和大灯碎片进行拼接比对,走访大货车销售4S店、修理厂、汽配城,初步确定嫌疑车型为2012年以后生产红色欧曼GTL重型货车。
因事发夜间,高速监控未拍到事发路段,加之降雪,现场附近主线智能卡口照片模糊,辨认效果差,部分车只能看到车灯,看不到车牌及前部,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匡祯锋根据浙C*****轿车驾驶员报警时间节点,立即调取嫌疑车当日可能途径大广高速沿途的所有智能卡口照片信息,对特定时段的红色欧曼重型货车照片逐一处理,重新曝光,力所能及提高清晰度,然后关联每一辆红色欧曼重型货车上下站口监控,最终确认豫P*****红色欧曼重型货车有重要嫌疑。
该车于12月28日1时39分34秒经大广高速豫鄂界收费站进入河南,上道时该车前部未受损,灯光正常,经大广新县省界主线卡口时灯光也正常。驶过事发路段后于12月28日5时31分01秒经大广高速秣陵站下站时,该车左侧保险杠破损,左侧大灯脱落,右侧保险杠受损。
经查询,此车注册车主为河南万里运输集团周口某公司。经对该车近期交通违法查处情况进行梳理和关联查询,确定该车平日由两名驾驶人驾驶。结合大广高速卡口抓拍的驾驶员照片,最终锁定肇事驾驶员为田某伟。
2018年12月29日,副支队长匡祯锋带领办案民警直赴嫌疑人田某伟住所地周口项城丁集镇,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传唤田某伟到案。经审讯,田某伟对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案侦组全体同志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主动作为,克难攻坚,用时48小时侦破逃逸案,严厉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行为,保护了受害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