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交通肇事致死(青海高速交警)

时间:2023-04-12 09:36:18来源:法律常识

33岁交通肇事致死(青海高速交警)

新京报讯(记者 潘闻博)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四大队辅警刘旭东在处置交通事故时,被酒驾司机驾车撞倒,因公殉职。今日(11月18日),当地交警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此消息属实,该辅警逝世时年仅33岁。

11月17日晚间,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11月16日22时许,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四大队辅警刘旭东,在一处高速公路现场协助民警处置交通事故时,被一名驾车冲进事故现场警戒区的酒驾司机撞倒。刘旭东严重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因公殉职。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五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此消息属实。

据介绍,刘旭东从2018年10月在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四大队工作至今,牺牲时年仅33岁。

经初步调查,肇事车辆驾驶人赵某某涉嫌酒后驾驶,目前已被警方控制。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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