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7:42:39来源:法律常识
红网怀化3月17日讯(通讯员 龙思瑶)3月15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怀化支队鹤城大队民警查处一辆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重型半挂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重型平板半挂车将被依法收缴,强制报废。民警对驾驶该车辆的张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鹤城大队已扣留张某机动车驾驶证。
当天上午9点30分左右,鹤城大队民警罗振纲、谭超在怀化绕城高速怀化西收费站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湘A××××/湘A××××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收费站内广场,货物散落一地,数人在现场搬弄货物,现场仅做了简单的防护措施,清理货物速度缓慢。
见状,民警立即对现场做好周全的安全防护,并上前询问。原来,该车于当日上午7点左右在怀化西互通下收费站时,因货物摆放不规整、不符合规定,加之通过匝道,车上货物倾斜,散落在高速收费站内广场上。民警问及为何发生货物散落不报警求助时,驾驶人张某支支吾吾,不肯回答。
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吓了一跳,该挂重型平板半挂车正处于锁定、逾期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的状态。在事实面前,张某承认,自己知道车辆处于报废状态,因此即使货物散落,也不敢报警求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重型平板半挂车将被依法收缴,强制报废。民警对驾驶该车辆的张某处以1500元罚款,并吊销张某的A2机动车驾驶证。目前,鹤城大队已扣留张某机动车驾驶证,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