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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1 12:28 |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杨海虹 通讯员 金雅琪
日前,G15沈海高速乐清段发生一起追尾事故,追尾的私家车司机当场转给对方4500元,希望“私了”,以免自己酒驾被发现。
近日,司机朱某在永嘉家里喝了二两白酒。当晚20时许,朱某接到朋友电话邀请去乐清KTV过生日。于是,朱某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驶上G15沈海高速公路,到乐清境内时,他突然意识不清,反应迟钝,跟前车距离越来越近,等反应过来时,已经来不及,车子撞了中央护栏,发生打转,追尾了前方半挂车。
朱某赶紧下车查看车子损坏情况。“对不起,对不起,你的损失由我来赔。”朱某提出与半挂车司机吕某“私了”方案,用支付宝当场转给了吕某4500元赔偿费。
此时,高速交警到达事故现场。朱某告诉交警,马自达轿车是他朋友开的,自己喝了酒不会开车。然而,民警经过现场仔细勘察,怀疑朱某有涉嫌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询问半挂车司机吕某,吕某承认事故后只看到朱某一人。
民警调取了沿途监控,很快就发现小车司机就是朱某。朱某只得主动承认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
民警对朱某进行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9.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