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8 05:35:40来源:法律常识
时刻新闻记者 郑涛 通讯员 龙叶红 安仁报道
“有人来厂区闹事了,麻烦你们快点来帮忙处理一下!”今年3月16日,这是安仁县公安局灵官派出所第5次接到福磊石业负责人的报警电话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二十几名村民聚集在福磊石业厂区门口,有的堵住厂门,有的将货车停在道路中央,工厂旁的树木被挂满了白色横幅,现场一片混乱……
安仁检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一个报案牵出敲诈勒索“案中案”
经了解,唐某发与汪某珍、唐某亮纠集在一起,以福磊石业采矿区污染环境为由,在短短10天内,6次煽动、组织不明真相的当地村民以堵通道、拉横幅、关高压电闸、拔机械钥匙、恶意举报的方式要求福磊石业赔偿,致使企业经营频繁受阻,唐某发三人因上述之事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随着调查进度的深入,民警发现这是一起“案中案”。据该公司负责人陈述,唐某发、汪某珍、唐某亮三人还在2019年时敲诈勒索了该公司6万元,公司负责人当时想着“花钱买平安”就没有报案,没想到对方欲壑难填,提出入干股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便以阻工闹事、恶意举报的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4月2日,安仁县公安局对唐某发、汪某珍、唐某亮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安仁县检察院知悉该案后主动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经查实,安仁县福磊石业有限公司系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系安仁县招商引资企业,年纳税200万以上。2018年3月,唐某发、汪某珍、唐某亮以福磊石业采矿区污染环境为由多次到安仁县环保局、安仁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恶意举报,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向福磊实业提出了对排污口一水库进行清淤的整改要求。
依仗家族势力强揽工程,检察院提起公诉主要头目纷纷获刑
60岁的唐某发,早几年前在当地从事冶炼行业,属于小有名气的老板,在安仁县华王乡大塘村唐氏家族也有一些威望。
唐某发得知清淤工程的消息后,多次找到福磊石业负责人要求承包清淤工程,为实现强揽工程的目的,增强威慑力,唐某发纠集劣迹斑斑的汪某珍、有犯罪前科的唐某亮,要福磊石业每年出40万元把工程发包给唐某发、汪某珍、唐某亮三人,遭到拒绝后,唐某发等人对此不满,并威胁福磊石业负责人要继续到各级环保、水利部门举报。
最终,福磊石业将清淤工程以华王村委会的名义对外发包,于2019年2月1日发包给了另一村民,清淤总费用只需7.8万。
唐某发、汪某珍、唐某亮见强揽水库清淤工程未得逞,便以前期在水库搞了测量、设计为由要求福磊石业支付12万误工费,福磊石业予以拒绝。
“不给钱,我就搞倒你的企业!”唐某发等三人再次采用恶意举报、言语威胁等方式滋扰福磊石业,扬言要该企业停工停产,福磊石业负责人无奈之下于2019年3月4日给了6万给三人以摆平此事。
2020年3月,恰逢全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效,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时期,福磊石业因唐某发等人的行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损失惨重。且三人在重点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和犯罪活动,经公安机关对其违法行为多次行政处罚后仍屡教不改,形成了以唐某发为主要纠集者,汪某珍、唐某亮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安仁县华王乡华王村范围,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社会影响。
近日,安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恶意阻工敲诈勒索案件,涉案的3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是安仁县检察院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