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28 14:26:08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行人横过马路被汽车撞倒身亡,司机刘某逃逸。30多个小时之后,民警追上门来,将他抓获。
3月4日19时13分,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肖庄南公交站处,一行人由西向东横过道路时,被一辆由南向北驶来的黑色小型轿车撞倒,司机当即驾车逃跑,伤者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房山交通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加紧展开侦破工作。
通过调取现场周边相关视频资料,民警很快确定了嫌疑车辆信息以及逃逸方向,23时许,民警在房山区肖庄村找到车主邬某,但车主邬某对此毫不知情,他对民警说,车子已在多年前就借出去了,现在是他的朋友刘某在使用。
民警随即根据线索来到刘某的暂住地,发现刘某并未回家。在暂住地,民警了解到刘某还有一辆尾号为229的红色小型货车。根据这条线索,民警又找到了这辆车位于窦店镇某货运场的停放地,很快找到了刘某的这辆红色小型货车。但经了解,此时刘某已步行离开了货运场。
次日,民警通过大量走访工作,在房山区窦店镇六股道村内发现一辆外观与案发肇事车辆高度相仿的车,经勘查检验,确认这就是肇事车辆。
3月6日11时,专案组在刘某暂住地附近将他查获。经询问,刘某对自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情况供认不讳。
3月6日21时,刘某被房山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