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专业速递:交通肇事副驾驶口供,遇到交通事故肇事者想逃离不正确的处置方法是

时间:2023-06-01 18:44:02来源:法律常识

央视网消息:今年初,贵州兴义市交警接到一起报警电话,报警人肖先生称有人被撞倒在路边但是并没有肇事者,便紧急向警方求助。

接到报警,贵州省兴义市交警大队民警紧急出警,赶到现场时,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抢救,只有报警人肖先生还留在现场。

贵州省兴义市交警大队民警曾小波

贵州省兴义市交警大队民警曾小波:我们进入现场,现场就只有一滩血迹。血迹中有一块呈不规则三角状的物体,大概这么宽,这么长的一块,在血迹中间,有一部分已经被血迹浸渍了。

现场散落物和痕迹甚少

在事故现场,曾小波和同事还发现了伤者的一双皮鞋,以及一条疑似伤者毛发的附着痕迹,此外再没有其它与事故有关的物件。

两位好心人拦车 请求一同救助

肖先生,就是此案的报警人。据肖先生介绍,当时他驾车经过,被两名好心的年轻人拦下,停车后他才看见路边的伤者。

这两位“好心人”和肖先生一起在道路前方设置了警示标志。随后,肖先生报了警。

事发前饮酒 无法回忆起受伤经过

然而这两名男子声称有急事,在交警到来前,他们还是驾车离开了现场。既然肖先生并不是此案的目击者,交警决定,前往医院向伤者询问事发经过。然而伤者伤情严重,全身多处骨折,脑部受损,不仅如此,伤者事发前还喝了不少酒,神智模糊,根本无法正常表达。而且直到伤愈出院,伤者郎先生一直都无法回忆起自己受伤的经过,更别说向警方提供肇事车辆的相关信息了。

调查陷僵局 报警人又提供线索

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伤者失忆,现场留下的散落物和痕迹也非常少,要破获这样一个交通肇事逃逸案,难度着实不小。就在警方调查陷入僵局的时候,报警人肖先生提供为警方提供了一条重要信息,正是这条信息,让案件侦破迎来转机。

一辆汽车曾停放现场 报警人记下车牌号

肖先生说,他在事故现场时,曾看到一辆黑色SUV停放在路边。自己多了个心眼,便记下了这辆车的车牌号。根据车牌,交警调取了事故路段周边的卡口照片进行分析比对。

汽车破损部位与现场散落物 高度吻合

于是,交警立即通知车主到交警队配合调查。让人意外的是,车主杨某就是当时拦下肖先生,请他一起救助伤者的“好心人”之一。而此时,杨某的车破损部位尚未修复。将之前从血泊中提取的散落物和破损部位进行比对后,交警发现,两者居然惊人地吻合。

杨某矢口否认,而现场证据也非常有限,于是交警决定,通过司法鉴定渠道,来证实这块尖角状的散落物与杨某的黑色SUV是否有关联。大约一个月后,鉴定结果出来了。

贵州省兴义市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石晓聪:鉴定结果是,现场的散落物与杨某驾驶的肇事车辆为同一整体分离。就算他(杨某)不承认的话,也可以零口供定他肇事逃逸。

面对鉴定结果,杨某最终交代了这起交通事故的经过。

自导自演救助戏 交警到来前慌忙逃离

杨某说,事发后他第一时间就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是当发现这条路上并没有安装监控,周围也没有目击者后,他决定自导自演一场好心救人的戏。看到伤者已被送上急救车后,杨某就赶在交警到来前,逃离了现场。然而杨某却没有想到,自己的车牌还是被真正的热心人肖先生记了下来。

真相大白后,杨某还向民警交代,他车内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整起事件,只是为了逃避责任,他一度将行车记录仪藏了起来。

警方随后调取了杨某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杨某驾车肇事的整个过程都被完整记录下来。

目前,肇事车主杨某已被处于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注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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