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0:27:31来源:法律常识
11年前,成都青白江人詹某在路上骑自行车时撞到了徐大妈,后经法院审理,詹某需赔偿徐大妈18000余元,但詹某始终没赔,直到2009年徐大妈去世。
12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青白江法院获悉,詹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转移隐匿个人财产,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
↑庭审现场
2007年,詹某骑自行车时撞到了徐大妈,后经法院审理,詹某需赔偿徐大妈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000余元。判决生效后,詹某拒绝履行义务。
于是,徐大妈于2007年12月7日向青白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詹某仍拒绝支付款项,并停用电话,单方中断与法院执行局的联系多年,导致该判决无法执行。
2009年徐大妈去世后,她的子女继续向詹某追讨款项。2017年,詹某把房子卖了后,将卖房钱拿来还其他债务,但迟迟没给付这笔赔偿款。
青白江法院经审理认为:
詹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转移隐匿个人财产,已严重影响法院司法权威和申请人合法权益,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最终判处詹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
目前,詹某家人已将该笔赔偿款及利息支付给徐大妈子女。
红星新闻记者 赵瑜
青白江法院供图
编辑 陈怡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