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23:39:10来源:法律常识
“谢谢法官的耐心调解,让这件事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6月20日,张某感激地对安阳县人民法院法官说。日前,该院对一起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进行了调解,被告张某害怕将来被法院强制执行,与原告曹某达成调解协议,并一次性履行赔偿款3.1万元。
今年5月下旬,被告张某无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与相对方向曹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曹某受伤。经公安交警认定,被告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曹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形成诉讼。
安阳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受理此案后,法官和驻庭调解员联合对案件进行调解。工作中,调解员从交通事故的偶然性讲起,让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面对面”“背靠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法官则根据案件情况,详细讲解了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项目及标准,并明确告知张某判决后会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及当前的执行形势和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
通过法官耐心释法,最终双方各放弃部分权利,达成了一次性赔偿3.1万元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原标题:交通事故引纷争 法官调解促结案(执行大决战)
(安报融媒记者 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