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0:01:09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厦门交通事故怎么报案,厦门交通违法举报奖励】,以下3个关于【厦门交通事故怎么报案,厦门交通违法举报奖励】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1、报警
这是很关键的一步,第一时间报警有助于固定事故现场,有助于厘清双方责任。而且不排除肇事者饮酒的可能。
2、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区分双方责任最有力证据,法院一般都会认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除载明具体投保单位,还会对双方责任进行划分,划分有三种情况: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
以福建省为例,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具体比例为: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
如果致人重伤或死亡,并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有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实务中,交通肇事罪可以适用缓刑,但前提是需要取得家属的谅解,而正常来说,家属谅解的前提是除获得法律规定的足额赔偿外,还需要肇事者额外进行赔偿。
4、交强险与商业险的赔偿数额
1、交强险的保险理赔数额是统一的,具体有: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大理赔总数额122000元。
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数额是固定的,而且不同项目是有限额的,超过部分由商业险进行赔付,商业险仍不能足额赔偿的,由肇事者补足。
5、关于非医保用药的赔偿主体
实务中,商业险公司经常会抗辩非医保用药不属于赔付范围,应由肇事者自行承担。而一般来说医疗费中非医保用药数额在30%左右,如果肇事者不愿负担或未取得谅解书再无能力承担,将使伤者或伤者家属损失难以弥补。但笔者承办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非医保用药达8万余元,法院最终采纳本人观点非医保用药由保险公司承担。
6、赔偿项目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休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计算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厦门统一护理费标准为200元/天)
(3)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残疾补偿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丧葬费
(11)被抚养人生活费
(12)死亡赔偿金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案件较为繁琐,有可能涉及伤残、护理程度等鉴定,也涉及到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非医保用药如何起诉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由律师处理所获赔偿数额往往可以远多于伤者及家属自行预估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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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交通违法行为
记下!举报!实时监督!
举报属实的
就有机会获得最高10000元的奖金!
近日,厦门公安交警部门推出新的
《厦门市市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将于8月10日
正式在厦门市开始实施
鼓励市民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一键拍摄记录,实时上传”,近年来,厦门越来越多的车主在车上安装了一款特殊的行车记录仪,随时拍摄路面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给交警部门,不但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还能得到奖励。
为了优化这种全民参与改善交通环境的良策,近日,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了新的《厦门市市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新办法将在本月10日正式实施。
为了让举报奖励措施发挥更大的作用,从本月10日开始,公安交警部门将实施新修订的《市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新办法增加了对交通肇事逃逸、机动车超载、违法改装等15项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经查证属实的有效举报奖励金额在150元到10000元不等。
新的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办法
对奖励项目作了哪些修改?
对于市民使用行车记录仪拍摄举报“闯红灯、逆行、违反标志标线”等12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在修改后的《厦门市市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中予以保留,未作调整。
新《办法》增加了交通肇事逃逸等7类15项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奖励,这15项都属于具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或者严重影响市民生活的违法行为。
厦门市交警支队宣传法制大队民警 陈继洪:这次我们增加的15项,都是容易引发比较严重的,甚至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一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对市民生活影响比较大的违法行为。举报以后我们接警,派民警处置,经查证属实的话,我们会通知举报人来申报奖金。
详见下表↓↓↓
奖励金额上限
新《办法》同样规定了奖励上限:
对原举报项目12条,同一举报人1个月内举报违法奖励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
新增15条项目,同一举报人1个月内举报违法奖励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等。
如何举报
新《办法》对新增15条举报项目
列明的举报方法有:
① 电话报警
(110、0592-12123)
②到各辖区交警大队办公场所报警
③网络报警
(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交通违法举报平台”)
举报人须针对
具体车辆的具体违法行为
进行报警
承办单位会通知有效举报人在10个工作日内到大队申报奖励。
举报人申报奖励时,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银行卡号等信息。对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由交警支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在每月底前将上月的奖金支付至举报人指定的银行账号。
不予奖励的情形
1.举报人未满18周岁,或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举报人是对查处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有法定职责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安机关民警或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对查处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对查处机动车超员超载具有法定职责的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因具有法定职责,故不应列为举报奖励对象。
3.向“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提交的举报信息因证据规格不合格、相关违法行为已被现场查处等原因未被采用并录入“交管平台”的。
4.举报《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等原因未破获案件或未实施行政处罚的,视为无效举报,不予奖励;
(2)举报人口头或书面明示放弃奖励,或者经通知后一个月内未申报奖励的,认为是举报人放弃奖励;
(3)拒不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联系电话、银行卡号等信息的,也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5.举报《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以外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6.以违法或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举报信息的。
7.其他不应给予奖励情形。
下列内容,属于原《办法》就有的规定
请一并了解:
1.关于举报方法
原《办法》列出的12条违法行为,可通过行车记录仪录像发送至“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举报;新《办法》增加的15种违法行为举报,须通过发现具体某车的违法行为后报警进行举报。报警后,还须由民警查证属实,方为有效举报。
2.关于奖励顺序
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举报,奖金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3.关于行车记录仪举报途径的接入标准
“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行车记录仪接入标准见《办法》附件。符合接入标准的厂家型号将在“厦门交警”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市民可自行选购。
4.关于举报人保护措施
一是对“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注册用户信息,要求相关民警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用户信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对外宣传报道。二是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民警和其他工作人员泄露举报人信息或擅自宣传报道的,按规定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关于举报者的规定
一是规定以违法或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获取举报信息的不予奖励。二是规定举报人不得提供伪造的图片或视频资料,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得威胁、敲诈涉嫌违法的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厦门广电、厦门交警
编辑 | 七月
作者 | 槐城律师 李石
近日,特斯拉频繁出现交通事故引发网友的关注。4月25日11时,位于福建厦门的某小区外发生了一起特斯拉交通事故。
据了解,特斯拉在倒车时,车尾与一辆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4人受伤,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应该怎么办?重点应当注意啥?
1
责任的认定最重要
先来看一则案例。
李某驾驶机动车沿锦绣路由北向南行驶时与张某沿锦绣路由北向南走时相撞,造成张某人身损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民警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
事发后,张某通知李某单位保卫科其手不能动,后张某到就近的浦东新区花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之后病情加重,转至浦东新区浦南医院治疗。期间,张某曾多次与李某联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李某一直未支付因事故而产生的任何费用,故张某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配图)
法院经过调查并根据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对本起事故的各方过错认定,认为李某应当承担张某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律师费,由于张某未实际误工并无损失,故误工费不予支持。
在这起案件中,律师在接受张某的委托后,申请法院对张某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对伤后的护理时间、休养误工时间、营养费的期限进行收集、整理向法院提交材料,依法维护了张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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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的流程和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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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城律师建议
槐城律师结合实务经验,根据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流程提供如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1、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2、行人被机动车严重撞伤,驾车人应立即拨打110、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同时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初步的救护措施,如止血、包扎或固定。应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
3、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4、遇到撞人后驾车或骑车逃逸的情况,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在受伤的情况下,可以求助周围群众拦住肇事者。
适用法律:
《交通道路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六条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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