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5 13:30:06来源:法律常识
湖南最低工资规定
湘劳社通字〔2009〕25号
各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示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允许,我国在今年的延缓调节最低工资规定,2009年度我国最低工资规定保持原规范不会改变,执行时间为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各级别实际规范如下所示:我省月最低工资规定级别为665元/月、610元/月、580元/月、560元/月、530元/月、500元/月;钟头最低工资规定级别为7.5元/钟头、7元/钟头、6.5元/钟头、6元/钟头、5.5元/钟头、5元/钟头。全国各地仍执行当地原最低工资规定和钟头最低工资规定。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