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8 15:30:05来源:法律常识
经上海政府允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达通知,从2010年4月1日起,当地月最少薪水规范从960元调整至1120元,钟头最少薪水规范从8元调整至9元。
当地最低工资规定适用我市各种用人公司。针对全日制就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带来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公司收取的月薪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规定。员工本人依规交纳的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中班、晚班、持续高温、超低温、有毒有害物质等其它办公环境、情况下的补贴忍不做为月最低工资规定的构成部分,用人公司应按规定再行付款。针对非全日制日制就业员工,用人公司付款薪水不得低于钟头最低工资规定,员工本人与单位依规交纳的社会保险金,用人公司应按规定再行付款。
最低工资标准规章制度与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党和国家对于此事十分重视。为确保中低收入职工基本日常生活,当地自1993年创建最低工资标准规章制度至今,除2009年受国际性金融危机影响,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未作调整外,每年都会调节最低工资规定,今年是第17次调节。
根据我国《最低工资规定》,在调节最低工资规定时,关键考虑到城乡居民日常生活支出费用、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平工资、社会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的变化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会与公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发布执行。在计划方案制订环节中,有关方面充足听取企业及员工等各个方面的建议,既关心维护职工合法权利,也考虑到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承受力,务求最低工资规定调节科学合理、有效。充分考虑2009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作调整等具体情况,在今年的最低工资规定的变化力度也较大。
各种用人公司要强化法律意识,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要高度重视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体制,与员工进行创新社会治理,融合本公司的生产运营、经济收益等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员工工资水准及薪水增长率,使广大群众共享公司发展成就,和企业风雨同舟,一同搭建和谐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