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全国部分地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附调后数额)

时间:2022-09-08 18:00:01来源:法律常识

创建最低工资保障政策是确保员工最低生活保障和合法权利的主要对策。自1993年原劳社部发布《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至今,各省市逐渐创建最低工资保障规章制度,对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明确、公布及其最低工资标准的保证监管和对应的义务进行了要求。到现在为止,国内除新疆外,已经有30个省、自治州、市辖区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设立了最低工资保障规章制度,由国家宣布施行并执行了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规定。


但随着社会发展社会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消费能力还在不断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就必须要有一定的调节。上年全国各地一共有15个地域修改了最低工资规定。近年来,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广西省、海南省、上海市、深圳市、山东省九个地域已重新规划了最低工资规定。这种区域的新标准分别是:天津412元、402元;江苏430元、360元、250元;安徽340元、320元、310元、290元、260元、240元;湖南325元、305元、285元、265元、245元、225元。广西自治区275元、260元、235元、210元。海南400元、350元、300元;上海490元。深圳市574元、440元。山东370元、340元、310元、280元、260元。

全国各地实践活动说明,推行最低工资保障规章制度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持续发展的客观性必须,并且也推动国家在薪资管理层面从以行政手段调整为主导逐渐转为应用经济发展、法律制裁开展宏观经济政策。在推进人力资本行业的发展,确保员工的合法权利层面彰显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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