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 承包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我国、地区相关要求,就公司商业秘密维护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一)信息保密內容和范畴
1.承包方在租期前所拥有的研究成果和商业秘密已被招标方运用和制造的。
2.承包方在租期内科学研究发现的研究成果。
3.招标方已经有的研究成果和商业秘密。
4.招标方全部的技术文档。
(二)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1.招标方为承包方的研究成果给予优良的运用和制造标准,并依据造就的经济收益给与奖赏。
2.承包方务必按招标方的规定从业新项目的研究分析与开发设计,并将科学研究研发的全部材料交招标方储存。
3. 承包方务必严格执行甲方公司的保密管理制度,避免泄漏公司的商业秘密。
4.没经业主书面形式允许,承包方不可运用商业秘密开展新的研究分析与开发设计。
5.承包方在两方消除聘任合同后的三年内不可在生产制造类似且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产品的其他公司内就职。
(三)协议书限期
1.聘任合同期限内。
2.消除聘任合同后的三年内。
(四)信息保密费的金额及付款方式
招标方对承包方的科技成果给与的奖赏,奖励金中含有信息保密费,其奖励金和在其中信息保密费的金额,视科技成果的功效和其打造的经济收益而定。
(五)合同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背此协议书,招标方有权利没有理由消除聘任合同,并撤销取回相关工资待遇。
2.承包方一部分违背此协议书,导致一定财产损失,招标方视剧情轻和重惩处承包方3~10万余元处罚。
3.承包方违背此协议书,导致招标方重要财产损失,应赔付其招标方所受所有损害。
4.以上合同违约责任的实行,超出法律法规、 政策法规、授予彼此管理权限的,申请劳动仲裁组织诉讼或向人民法院明确提出起诉。
招标方(盖公章) 承包方(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名
二○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