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员工公司)短期合同不能规避经济补偿责任

时间:2022-08-16 16:01:41来源:法律常识

当大部分公司都是在担忧“民工荒”,并通过各种手段吸引老员工时,广东省佛山市一陶瓷厂家却以不变应万变——该厂每年春节前都规定全体人员务必写辞工书,并且第二年不会再招收老员工。据该厂孟某等4名员工意味着体现,该厂这样做,目的就是为了避开经济发展补偿责任。

工作合同一年一签

据体现,佛山南海这一家陶瓷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5年,目前有180多名员工。员工劳动效率和任务量都非常大,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该公司有一个特殊的要求:每年在2月份动工,企业与被招收的新入职员工签署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书。春节前,公司要求全体人员务必写辞工书,如不缴辞工书就扣减最终一月的工资。

四名员工代表春节后返回企业再度应聘求职,企业回复“不会再招收老员工”。四名员工代表遂规定退还入职时被强行收取的100元保证金,想不到也遭回绝。

工伤职工被撵出工厂

员工代表还体现,假如公司职员发生工伤,企业会立即把负伤职工送往医院医治,付款医疗费用,一旦负伤职工伤势基本上平稳,就消除其劳务关系,强制性其离开公司,并没给一切赔付。

贵州籍职工吴某是2010年10月14日在工作岗位上打包装时被地砖砸到右腿的,经诊断为“右大拇趾开放性骨折并挫裂伤”。出院后,企业禁止吴某工作。吴某向佛山南海劳动争议仲裁联合会申请劳动仲裁,企业仅允许依照本地最低工资规定付款3个月工资敷衍了事,并迫使这个名工伤职工提交辞工书后离开公司。

此外一名职工罗某于2010年9月9日在包装车间被地砖砸到左脚,经诊断为:“左胫骨下面及左腓骨以上的骨裂”。其遭受与吴某一样,以其不配合私了,被撵出工厂。此案依然在案件审理当中。

律师说法:短期合同不可以避开经济发展补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为相关经济补偿金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的改变,工作合同一年一签(员工一年一换)对企业是极为不利的。

在以往在实践中,企业用工通常喜爱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缘故通常是,先前的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到期停止的,公司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因而,一年一签劳动合同,能够避开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的责任。但是目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开用人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停止的,用人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公司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与续签劳动合同时提供的条件比劳动合同约定的比较低造成员工不肯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赵新强 钟伦 赵绍华)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