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23:30: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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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南昌工作的李女士(化名)给《都市现场》打来电话反映,因为受到合租男室友张某(化名)的骚扰,她向房东提出解约搬离,但对于押金问题,房东直接回复“没得商量,不退”,这让李女士感觉很无奈。
据李女士回忆,今年7月初,她通过朋友介绍,以月租1200元的价格租住在位于南昌市红谷滩区卫东花园一处三室一厅的合租房单间。刚住进去不久,住在隔壁的男租客张某便请求添加自己为微信好友,考虑到在南昌确实没什么朋友,李女士便同意了。
李女士说,刚开始张某的表现还挺正常,但是后来就不对劲了:晚上八九点给她打电话 、十一二点发语音成了常态,甚至刚回家,语音电话就响了起来。这些让李女士觉得很恐慌,于是赶紧把删除了微信好友张某。
后来,隔壁的租客张某还多次发来好友申请,附带的信息更是不堪入目。
(截图:“只约炮,可持久1小时,不谈感情,怎么样”)
为此,李女士报过2次警。民警当面教育了张某,他也表示会改正。同时,李女士向房东胡女士反映了此事,但房东表示,男子比较善良,应该是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比较孤独,所以才找李女士。当时,李女士提出了退租的要求。
11月1号,房东在出租屋门口安装了摄像头。但是,李女士认为并没有实际意义,思来想去的她在11月6号直接搬出了房子。她说,自己确实在出租屋内多住了6天,但是房东可以在1200元的押金中扣除房费后,将部分押金退还给她。27号,李女士再一次电话联系了房东胡女士。
胡女士表示,租房合同已经写得很清楚,没有到期是不退租金的,而且她允许李女士进行转租,只要找到了转租的人,押金可以立马退还。
对于房东的回复,李女士表示不能理解,目前已经选择报警。就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认为,房东作为房屋出租人,应该在出租范围内,对承租人及租户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在此次事件中,李女士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那么可以以此理由要求房东对押金进行返还,或者说部分返还。
律师建议,双方最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李女士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里,小编也提醒各位租客,特别是独居的租客,在外一定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