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0:05:54来源:法律常识
绍兴越城:当事人内心的痛点消失了
绍兴越城:就王某申诉案举行听证会,邀请律师、公安人员参加。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已心满意足,虽然有些小小的失望,但我尊重法律,尊重律师的解答,尊重检察官的努力。”近日,一场听证会后,王某对判决结果有了理性的认识,自愿息诉罢访。看到这一幕,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笑了。
今年8月的一天,王某拿着申诉书来到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情绪激动地反映她儿子的案件,表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要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我要申诉,三人一同犯罪,最终只有我儿子被判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你们到底管不管?”
原来,王某的儿子小北伙同小丁谎称有一张承兑汇票要贴现,将一张伪造的面额为20万元的承兑汇票以19.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阿兵。案发后,小北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声称实施诈骗的有三个人,除了他和小丁外,小徐也参与其中。然而,小丁因车祸意外死亡,并无口供。据阿兵陈述,交易当天系小北、小丁二人与他商谈,小徐负责开车,全程在车内且未参与交易。除小北的指控外,在案证据无法证明小徐的行为涉嫌犯罪。最终,小北因票据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判决后,小北并没有提出上诉。
然而,对于儿子的判决结果,王某一直不理解,愤懑之下,她决定来越城区检察院讨个说法。
接访人员随后调取了原案卷宗材料,审查后认为,原案判决认定犯罪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且小北自愿认罪认罚。然而,尽管接访人员耐心向王某阐明法律适用的依据,王某还是听不进去接访人员的解释,偏执地认为检法两家“官官相护”。
“如何打破这一僵局呢?”接访人员陷入思考,“既然当事人对检察人员不信任,不妨邀请第三方参与公开听证会。”
9月27日,该院就此案召开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会。浙江纳森律师事务所的沈律师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
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沈律师结合通俗易懂的生活案例,为王某解释了法律依据,并就其他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问题逐一为王某答疑解惑。经过沈律师耐心细致地讲解和引导,王某的情绪逐渐稳定。随后,沈律师宣布了评议意见,即原判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适当。“只有让孩子正视错误,才能吸取教训痛改前非。作为父母,要舍得‘放手’,让孩子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才是最好的教育。”察觉到王某内心的痛点,沈律师解释道。王某含泪点头称是。
据介绍,近年来,该院在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不断完善第三方参与机制,逐步提高律师参与接访比例。截至今年10月底,该院已通过律师协会与35家律师事务所建立联系,130余名律师已轮流入驻值班,参与化解各类群众信访事件47件次。
株洲石峰:“我们误会检察官了”
株洲石峰:听证会上,当事人决定不再申诉。
11月底的一天,湖南省株洲市天桥律师事务所驻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的值班律师罗建文受邀参与一起信访案件的接访工作。
2014年,刘大姐、小孟与老谭合伙开办了一家驾校,老谭为法定代表人。然而,因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刘大姐和小孟怀疑老谭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驾校财产,股东之间矛盾重重。2016年,三人的矛盾彻底爆发,在老谭生病住院期间,刘大姐与小孟将公司公章拿走。老谭出院后登报注销了两枚公章,并重新办理了新的公章。2017年,驾校因经营不善被迫关停,部分拿不到退费的学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外,驾校经营期间有部分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也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驾校在支付完部分员工的安置费用后,多份生效民事判决无法执行。
2019年驾校面临拆迁,老谭作为法定代表人与政府签订房屋安置协议,征收款用于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偿还债务后略有结余。刘大姐、小孟认为老谭伪造股东会议记录及公司印章,未经另两位股东同意领走拆迁款,遂以侵占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后决定不予立案。二人表示不服,来到石峰区检察院请求立案监督。
承办检察官核查完情况后认为,老谭作为驾校法定代表人,有权与政府签订房屋安置协议。驾校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就财产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属于公司法调整范围,应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此,检察官对上访人的诉求一一作了答复,但二人对答复意见并不满意。“我不认可老谭的做法!公司是我们共同的,凭什么他一个人作决定!”“你们就是欺负我们不懂法,忽悠我们!”面对情绪激动的刘大姐和小孟,承办检察官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继续做工作。
就在这时,承办检察官看到律师值班工作站的门开了,平日这里都会有律师值班,负责处理认罪认罚案件,不如邀请律师一起为刘大姐和小孟答疑解惑,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听完承办检察官的来意,值班律师罗建文欣然答应:“如果你们愿意,我很乐意提供一些法律方面的帮助。”在律师的专业讲解下,刘大姐和小孟的情绪有所缓和,但仍无法完全信服。
如何才能让二人息诉罢访,真正化解矛盾纠纷呢?该院决定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多方代表从不同角度释法说理,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11月24日,石峰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侦查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听取多方意见。听证会上,罗建文利用法律专业知识,深入浅出地讲解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据,又向申诉人打起了“感情牌”,让她们看到检察机关为了这起案件所付出的努力,使二人彻底放下偏见。
“罗律师说的有道理,原来我们总认为检察机关偏袒了对方,对处理意见有误解,现在理解了。我们决定按照律师的意见通过民事诉讼渠道来解决我们的账务问题。”听证会结束后,刘大姐和小孟表示不再就此事继续申诉。
据悉,该院与区司法局在信访接待中心设立律师值班办公室,公示律师值班工作范围、条件、职责及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并确定每周二至周四为律师值班日。今年以来,该院已邀请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31件次,均得到有效化解,没有一件形成积案。
广州海珠:“三个一”赢得检律亲清互动
广州海珠:收集《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律关系反馈表》,现场与来访律师进行交流。
工作中,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深化检律协作,通过“一段语言、一纸表格、一通电话”方式打造“互敬互重、平等相处、相互支持、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良性互动生态,切实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
一段语音提升服务质效。“欢迎致电海珠区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业务办理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每次致电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律师业务服务热线时,黄律师总能听到“云总机”播放的语音提示。“晚上也可以预约第二天办理业务,还可以线上提交材料,太方便了。”黄律师说。今年8月以来,海珠区检察院打造“云总机”语音指引模式,对涉检法务工作作出清晰指引,保障工作时间外律师权利,有效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一纸表格加强检律互动。办完案件,覃律师在《海珠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律关系反馈表》上填写意见建议:绑定12309平台账号就可以收到案件提起公诉的提示……覃律师高度肯定检察官的耐心讲解和及时反馈,对该院积极构建新型检律共同体关系的工作很赞赏。据悉,该院每周都及时整理汇总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情况,把建议融入到检律工作中。
一通电话保障交流合规。“听取意见的方式及时间……邱检察官的联系方式为……”按照电话要求,何律师很快在“广州微检察”提交了申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或者‘广州微检察’,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就可以获取承办人的办公电话,听取到检察官意见,此前我一直担心因为‘三个规定’联系不上经办人……”何律师感慨道。据了解,该院在保障查询合规的前提下,在律师经过预约申请后,及时告知承办检察官联系方式,同时告知承办检察官相关信息,有效拓宽检律沟通渠道,提高检律关系互信度。
乐山市中:网上联手,异地阅卷跨越828公里
“感谢你们为我们提供这么多帮助,终于完成了这次疫情时期的跨省异地阅卷!”近日,四川睿典律师事务所主任雷定全和律师唐巍来到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表示感谢。
原来,唐律师代理的案件系云南省罗平县检察院管辖,与乐山市直线距离828公里。唐律师前往罗平县阅卷,不仅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经济成本,更重要的是当地正处于新一波疫情涌现的特殊时期,到现场阅卷很可能面临隔离等防疫措施要求,继而会影响到办案时间。当事人家属十分焦急,唐律师想到了检察机关的异地阅卷机制。随后,他通过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创建的“检律微信群”咨询跨省异地阅卷事宜,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忙解决这次难题。
收到申请后,该院立即与云南省罗平县检察院联系。然而,难题来了,跨省异地阅卷需协调、对接阅卷资料传送和加密电子卷宗传输等事宜,但目前四川、云南两省都不是“互联网阅卷系统”的试点单位,办案系统的部署点也不一致,电子卷宗暂时不能通过办案系统进行传输。
本来可以照实答复暂时不能办理就可以了,但为了减少律师到外省疫区阅卷的执业风险,同时也为了缓解案件当事人的焦虑,川滇两地检察机关反复协商沟通,最终找到了一个可操作的办法:先由市中区检察院指导唐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罗平县检察院申请绑定案件、预约阅卷;再让罗平县检察院在“12309中国检察网”上对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简称“三证”)进行审核后,将电子卷宗加密处理刻录成光盘,通过机要通道邮寄至市中区检察院,市中区检察院收到后转交给唐律师;最后,再将律师阅卷所需签署的文件和证书等材料寄回罗平县检察院。
虽然随着跨省异地阅卷系统的完善,这些问题最终会逐步解决,但面对各种情势不一的需求,四川各地基层检察院通过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拓宽检律联系协作渠道等,主动告知律师代理案件的程序性信息,支持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等信息化平台办理各项可网上预约、办理业务的行为,获得律师点赞。
江苏苏州:律师会见后,她主动认罪认罚
江苏苏州:就沈某走私普通货物案起诉必要性召开公开听证会。
跨境“代购”被侦查机关认定为走私,公司合伙人对低价报关究竟是明知还是被蒙在鼓里……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就一起走私普通货物案起诉必要性举行公开听证会。
2017年1月,沈某以母亲名义与曹某(已被提起公诉)合伙成立一家跨境电商贸易公司,从日本“代购”日化品在国内销售。经查,该公司在经营期间共计报关进口12批商品,均存在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等申报不实行为,共计偷逃税款约31万元。
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沈某表示自己对公司偷逃税款的相关事实不清楚,也不愿意认罪认罚。
据了解,沈某与曹某合伙开设该跨境电商贸易公司,曹某负责采购产品、确定商品报关价格,沈某负责日常管理、货物进口通关工作。
“从侦查机关调取的聊天记录中,我们发现,沈某一直在该公司的工作群内,对于群内讨论低报价格的情况,她是知情的。”办案检察官于坤祥告诉记者,即使她没有参与走私犯罪的具体行为,但作为合伙人,明知公司存在低报价格、伪报品名的事实,仍继续开展业务,已经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
一方面是沈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拒不认罪,另一方面是其犯罪金额较少,在走私犯罪中作用较小,为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苏州市检察院向其代理律师姜律师说明了沈某不愿认罪的情况。
在之后的律师会见中,姜律师向沈某解释了走私犯罪的法律规定,以及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标准。看到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了解到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政策,沈某拒不认罪的态度有所松动。
“我觉得自己没拿公司的分红,就应该不是犯罪,看来还是不懂法啊……”沈某坦诚说出了自己不肯认罪的“心结”,并主动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补缴偷逃税款。
“鉴于沈某主动认罪认罚,且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我们考虑对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苏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潘琳华告诉记者。除沈某外,该案还有4名从事人事、财务工作,领取固定工资的公司员工涉嫌走私犯罪,根据“应听尽听”原则,针对该案的起诉必要性,苏州市检察院召开了这次公开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沈某哽咽着反思自己行差踏错的原因,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听证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后,经评议一致同意对沈某及4名公司员工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在这起案件中,我感受到律师的意见建议不再是一份普通的书面材料,而是检律良性互动的通道,更是检律协同守护公平正义的一次生动实践。”姜律师说。
湖北恩施:换位思考让李某想通了
“蒋主任,上次听证会上,老李一家人答应息诉罢访的,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近日,湖北夷水律师事务所律师赖秦宽来到该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检察院阅卷时,顺便向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蒋晓琼问道。
事情还要从2009年说起。老李家的住宅因修建铁路需要被征地拆迁,恩施州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在落实拆迁安置时,因发现老李在另一处有宅基地,按照规定,老李不能在安置小区享受宅基地。另一处的宅基地虽然在老李名下,但其弟弟已在此修建了房屋,于是舞阳坝街道办事处协调老李与其弟签订了分割协议,后又与老李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充协议,将老李选定的安置房落实到位,老李已经入住。但老李总是认为,她应该拿到属于自己的那块宅基地。于是多年来,她不断上访、起诉,这起案件经过三级信访,又经两级法院审理,都以老李的诉求于法无据告终。
老李慢慢接受了自己已得到补偿,不应该再继续纠结这件事了。但事情却没有结束,老李的弟弟李某始终不甘心,他告诉老李,要到宅基地一人分一半,老李又有些心动。二人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要求落实宅基地的问题。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恩施州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包括赖秦宽在内的5名听证员参加听证。
“我认真分析了案情后,认为政府和法院的处理十分合理。现在来看,问题主要出在李某身上,让李某真正息诉罢访,才能化解矛盾纠纷。”赖秦宽说。
5名听证员评议后,一致推选赖秦宽作为代表发言。但赖秦宽并没有着重讲法律,而是让李某看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为了这起案件所付出的努力,劝说李某换位思考、放下执念。赖秦宽还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李某,让他随时可以和自己联系,解答他的问题。在听证员的劝说下,李某答应息诉罢访,至此,终于案结事了。
这起案件并不是个例,今年以来,赖秦宽共参与了4起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的案件。
据了解,恩施州检察机关为了化解纠纷,积极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在检察机关设立法律服务工作站,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律师听证员库。今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化解信访案件52件,取得明显成效。
“我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案件大都是民事、行政案件,律师的参与能为当事人打开新的视角,也更能让他们从情感上接受案件的处理结果。”赖秦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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