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7:59:28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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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切实做好检察办案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20年6月9日,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依职权开展的司法救助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辖区派出所领导、被害人所在村委会负责人参加。经过公开审查,听证员一致同意武清区检察院的决定,对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杨某父母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听证员围绕被救助对象的家庭困难程度,检察院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救助金发放方式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案被救助人的家庭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应当予以司法救助,检察机关给予的司法救助能够有效帮扶该家庭度过困境。
天津市人大代表、张盈律师事务所武清分所主任徐岚表示:“此次听证会是区检察院依法办案、阳光办案的重要体现。我们对被害人因本案所造成的困境表示同情,同时也对检察机关能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依职权救助,为被害人家庭带来司法人文关怀表示感谢。同时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继续主动作为,持续跟踪该案的救助落实情况。”
来源 | 武清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