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03:49:36来源:法律常识
乐居东北·哈尔滨讯近期,房地产投诉事件频频见诸报端,“交房即维权”现象屡屡引发舆论热议,购房者深陷维权窘境、亟需援手。适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乐居独家策划“乐居315”活动,携手40城专业律师团队,构建中国购房者法律援助平台,为广大购房群体提供极富价值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来自乐居哈尔滨购房4群网友投诉问题:买了一套回迁房,为符合政策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五年之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现在五年过去了,房主以房屋共有人即他的妻子女儿不知情为由拒绝办理过户,而且他的妻子已经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黑龙江恒金律师事务所律师鲁晓琳分析:房主以其共有人不矫情拒绝办理过户是违约行为,可以直接起诉房主,因你们交易在先,房主妻子去世在后,房主妻子去世不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此案例也是告诫市民,不要试图规避法律或政策,规避法律或政策就要承担因此所造成的风险,五年时间里会发生很多不可预测的事情,建议还是买可以即时过户的房产,可避免诸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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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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