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7:32:48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江苏徐州的周女士多年来一直和丈夫关系不好,但身价千万,不愿离婚。经朋友介绍,周女士找了一位律师向法院起诉她与丈夫的离婚。最后,周女士成功地与丈夫离婚,获得了两百万的赔偿,但在走出法庭之后,律师却要求周女士按照签订的合同的风险代理内容支付20万的代理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法制化建设的推进,老百姓生活中解决不了的矛盾越来越依靠专业人士也就是律师来帮助解决。支付律师费用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关于律师费用支付您又了解多少呢?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律师费用有多种收取方式,常见的有两种,固定收费以及风险代理。固定收费顾名思义就是确定一个固定的费用作为律师办理案件的报酬,而风险代理是一种特殊收费方式,在委托诉讼代理案件时,委托人先支付较少的代理费或不支付代理费,案件执行后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额比例支付代理费。如果败诉或者执行不能,委托代理人将得不到任何报酬,实际上如果按照风险代理收费,律师办理案件的阶段往往至少包含了诉讼与执行。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在本案中,委托代理人就是律师,合同约定的标的额就是周女士最终获赔的财产。周女士与她的律师所签订的合同中,风险代理部分收费标准是按所得财产的10%比例支付律师代理费。周女士获赔200万,律师要求周女士支付20万。
但是周女士表示律师当初并未告知她这一条款,当时律师拿了十多页纸让周女士签字,周女士未细看内容就直接签字。虽然律师表明当初向周女士比喻,周女士获得的财产赔偿越多,代理律师费就越高,但是显然,这个比喻并没有让周女士充分认识到这一条款。相比较其他收费方式,风险代理方式在胜诉后,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要更高,为了避免争议,律师有义务告知当事人风险代理收费这一重要条款,确保当事人完全了解并同意合同中的风险代理收费,否则涉嫌格式条款
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婚姻、继承案件除外。也就是说,婚姻案件是不能实行风险代理的,在本案中,周女士起诉与丈夫离婚就是一起婚姻案件,所以合同中风险代理的内容是违法的,风险代理收费这一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周女士不必向律师支付20万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