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串标找律师,民法典关于工程项目

时间:2022-12-17 08:22:09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3月,甲公司等9家单位在某学校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最终甲公司中标并与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历时一年半,并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然而在工程款结算时却被匿名投诉,经城乡建设局和安监局联合调查发现,甲建筑公司存在串标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甲建筑公司还能拿到工程款吗?


《民法典》招标程序违法但工程已竣工验收,能否拿到工程款?


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王遵梅:虽然招投标程序因为串标而无效,但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备案,甲公司可以主张工程款。根据民法典第790条规定: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本案中甲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因此招投标的结果无效,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因此无效。但同时民法典第79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民法典》招标程序违法但工程已竣工验收,能否拿到工程款?


本案中虽然甲公司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但是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甲公司可以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来源:豫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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