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8 13:30:07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杨汉申)11月22日,云南省龙陵县公安局禁毒民警段某权将嫌疑人家属“送”的1袋“礼品”上交到了县公安局纪检组,办完“礼品”移交手续后,段某权虽然一块石头落了地,但他仍心有余悸地说,“这么多贵重礼品足够让他下岗了。”
今年8月23日,龙陵公安局禁毒大队侦破了一起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抓获嫌疑人5名,缴获制毒物品30余吨。案件最终由民警段某权负责主办。11月19日,段某权突然接到一名外省男子电话,男子自称姓杨,是段某权办理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案嫌疑人杨某某亲属。杨某说,他此行是想了解一下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希望段某权提供方便。段某权回复杨某,“只要能够通报的,他一定尽量提供方便,但必须在他指定的办公室。”杨某以“不熟悉地理条件”为由,坚持要段某权到其租住的宾馆“见面”。
无奈之下,段某权只好前往杨某租住的宾馆,到达宾馆后,段某权让杨某到大厅会面,杨某坚持让段某权到房间“介绍案情”。“到宾馆见你,我已经破例了,再让我到你的房间,岂不是让我为难?”听到段某权即将生气的口气,杨某只好到大厅见到了段某权。
按照规定,段某权如数向杨某介绍了杨某某的涉案情况,起身告别时,杨某硬将一袋“礼品”递到段某权手上,说是一点“心意”。央求段某权给杨某某进行关照。“只要法律允许,我一定关照,不能关照的,你也不能为难我。”段某权有理有据的回答让杨某顿时哑然失语。
就在杨某发愣的瞬间,段某权迅速离开大厅向外走去,就在段某权离开宾馆时,随后赶到车旁的杨某硬将一袋“礼品”丢进了车排后座,之后消失在宾馆大门。
段某权事后多次拨打杨某电话,但杨某一直没有任何回应。返回大队的段某权只得将杨某送礼的情况向副大队长黄某勋进行了及时报告。11月22日,按照黄某勋的要求,段某权将“礼品”上缴到了县公安局纪检组工作人员手上。通过现场清点,“礼品”共有高档香烟4条,名贵字画2幅,现金2万元,总价值大约4万元。
“收了人家礼品,就没有任何底气可言。总不能因为4万元礼品断送我的前程吧?”只有4年警龄的禁毒民警段某权采访中这样理直气壮地回答笔者的提问。据黄某勋介绍,禁毒民警不单要面对刀光剑影的生死考验,还要能够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袭击。为确保民警前进路上不掉队、反腐途中不变色,大队党支部把反腐倡廉,为警清廉教育工作贯穿于禁毒侦查工作始终,先后研究出台了《办案民警会见律师家属制度》、《民警廉洁办案制度》等反腐倡廉举措。这些举措包括“办案民警未经批准,不得私下会见律师;律师调阅卷宗须在办公场所进行;办案民警不得私自会见嫌疑人家属,无法避免时,应12小时内进行报告;办案民警不准接受嫌疑人家属宴请”等。黄某勋说,通过机制约束,确保禁毒民警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
龙陵公安局副政委张宏林还介绍说,大队每办理一起重大毒品案件,都要将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讲深、讲透每起案件的廉政风险点,常念“反腐经”、常开“反腐会”,民警执法办案也就底气十足。
据统计,2017年以来,该大队共办理各类毒品案200多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500多名,在办理这些案件中,无任何一名民警触碰防腐“高压线”。2年来,大队共拒绝不当宴请50场次,拒收有价物品20余件,总价值大约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