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3 17:42:02来源:法律常识
2017年6月,我市公安部门破获一起特大运输、贩卖毒品案,缴获冰毒重约66千克、作案用小轿车2辆、毒资约160万元。昨日上午,这起特大毒品案在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禁毒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手抓,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中山市扫黑除恶第二督导组牵头单位,组织大涌、沙溪、东凤、南头四镇内从事酒吧、卡啦OK、歌舞厅、足浴店等娱乐场所投资人或经营者约二百人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零距离”让从业人员接受警示教育。
昨日上午,这起毒品案的被告人姚某武、谢某旋、彭某依次走入法庭接受审理。
案件回顾
2017年6月,市公安机关曾就本案进行通报。使用伪身份“宋某光”的谢某旋在坦洲开设酒行,生意冷清却日常开销非常大,且与一名叫姚某武的男子联系密切,曾多次往返粤东等地。6月14日凌晨6时左右,公安专案组收网,抓获谢某旋、姚某武、彭某(男,28岁)等嫌疑人,并缴获冰毒66千克,在车上及姚某武的出租屋内共计缴获毒资人民币约160万元。
庭审现场
在法庭上,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被告人姚某武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人谢某旋购买冰毒66千克用于贩卖,并由谢某旋与汕尾陆丰市毒品卖家进行联系。6月14日,姚某武驾驶小汽车搭载谢某旋从我市坦洲镇出发,共同到陆丰市购买毒品。同月15日凌晨,姚某武在坦洲镇高速出口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当场从其驾驶的小汽车后尾箱内查获毒品冰毒66包,共净重66005.2克。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谢某旋和姚某武均称不知道车上放的是毒品,对出租屋里的巨额现金,姚某武称是谢某旋拿给他的,谢某旋则一概否认,同时二人均称返回中山路上的频繁通话是“不懂高速路口怎么上”。在庭审中,被告人彭某涉嫌为另外两名被告人“望风”,凌晨5点骑电动车开10公里到高速路口观察“有没有交警”。三人的说法被公诉机关一一驳斥,认为彼此的说法存在对立、处处矛盾。谢某旋的辩护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本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
参与旁听的人员纷纷称,通过零距离接触法庭很有震撼教育意义。沙溪镇综治办常务副主任、禁毒办主任叶学宏称,通过庭审,可以让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切身、直观感受毒品犯罪对社会、家庭、受害人的影响,加强自身的管理、提高禁毒意识。沙溪镇接下来将推进场所从业人员毛发检测、人员集中宣教等措施,推进“无毒场所”推进工作,进一步挤压吸贩毒犯罪空间。
南头镇扫黑除恶办对本院的组织活动予以充分肯定,认为中院拓宽思路,创新开展让娱乐场所的高危人群参加毒品案件庭审旁听,增强了投资人、负责人防毒反毒的法制意识,增强他们参与毒品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承担起远离、防范并制止毒品犯罪的责任,希望中级法院让更多群众参与庭审旁听,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营造良好氛围。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中山市扫黑除恶第二督导组牵头单位,也将与市扫黑除恶督导组密切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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