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10:35:48来源:法律常识
为更好的贯彻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全力统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助力全力东融、助力平安贺州建设,大力实施‘六大行动’”的总体思路,贺州市坚持依法调解、平等自愿、调解中立、调解保密、便捷高效、有效对接的基本原则,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贺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司通〔2021〕2号)的规定,贺州市首批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的律师事务所广西汇豪律师事务所、广西桂东律师事务所、广西卓秀律师事务所、广西灵丰(平桂)律师事务所、广西裕华律师事务所、广西众望(富川)律师事务所共6家已于2021年5月31日全部完成挂牌。
编辑:贺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