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3:26:22来源:法律常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田爽
“无名氏虽然无名无姓,但她享有我国法律赋予的权力,法律援助中心就是要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9月11日,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张黎如是说。近期,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一"无名氏"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历经一年半的维权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句号。
女子突遭车祸,无名无姓身份成谜
陪无名氏去济南做鉴定
事情还要从2018年7月14日说起,一名残疾人在独自横穿马路时,被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撞伤,事后经泰安新泰市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伤者撞伤后,被120急救车送到了山东省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救治。入院初步诊断为创伤性休克、重型颅脑损伤、闭合性胸部损伤、身多处骨折等,最终经医院多个科室合力救治,伤者病情得到了基本痊愈。
然而,后续难题出现了:被撞人员系泰安市宁阳县东庄镇北石崮村村民陈某收留的一名流浪妇女,该妇女无名无姓,也没人知晓她的来历,且智力低下无法与人正常沟通交流。她欠医院的大额医疗费由谁来结,她的交通事故理赔维权工作由谁来处理?
“无名氏”受侵害遭遇维权难
无名氏代理律师调查取证
虽然无名无姓,但是作为公民,她却拥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益。然而作为弱势群体的一员,无名无姓在主张和保障自己权益时,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如果没有法律援助,任何一个环节的困难,都会让当事人不得不放弃对自己权益的主张。
2018年11月,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泰山蓝天律师事务所承担该“无名氏”维权的法律援助工作。随后,该所毕秀梅律师和赵建刚律师展开了为无名氏维权的曲折历程。毕秀梅和赵建刚二人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到无名氏的监护人,无名氏被送到医院一周后,一名男子来到医院说他认识无名氏。
该男子自称陈某春,是宁阳县东庄镇的村民,1993年他看到无名氏在村子附近流浪,便收留了她,到现在两人已经一起生活了20多年。当他听说无名氏出车祸被送到医院后,便和亲戚赶到医院。通过交谈,毕秀梅了解到,陈某春愿意也适合担任无名氏的监护人。
但是要确定无名氏的监护人,首先要确定无名氏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费用是4000元左右,陈某春是村里的五保户,无力承担这笔费用,于是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帮他减免了鉴定费用;2019年4月8日,山东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书,明确了无名氏无民事行为能力; 4月25日,宁阳县人民法院依法指定陈某春为无名氏的监护人;8月9日,通过法律援助渠道,泰安科技事务司法鉴定所免费为无名氏进行了伤残鉴定;10月21日,无名氏交通维权案顺利在新泰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无名氏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意见书
全国首例交通事故赔偿金公益监管公证
2020年2月17日,新泰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无名氏共计97万余元,其中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8万余元,医疗费2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款。
作为法律援助律师,案件胜诉,当事人拿到赔偿金,应当算是个圆满的结果,可以顺利结案了。但法援律师深知这笔赔偿金来之不易,是无名氏拿命换来的。陈某春领回钱后,怎么管理使用好这笔无名氏的“救命钱”将直接关系到无名氏以后的生活保障问题。考虑到监护人为老年人,为了保证赔偿金的保管和使用安全,为受援人权益负责,泰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泰安市岱宗公证处进行沟通、协调,泰安市岱宗公证处同意为无名氏的赔偿金设立第三方监管。
2020年4月30日,承办律师帮助陈某春完成了全国首例交通事故赔偿金公益监管公证。5月8日,陈某春从法院领取了赔偿金后将其中的66万元存入公证处资金监管账户,由公证处按月向无名氏支付3000元的生活保障费用,妥善解决了该笔赔偿款的长期使用安全问题。
无名氏不再是“无名氏”
民事判决书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无名氏的户口也解决了,由宁阳县公安局东庄派出所办理,就落在陈某春的户上。无名氏如今有了名字,叫陈某秋。陈某秋与陈某春的关系一栏写着:非亲属。陈某秋的出生日期写的是:1970年3月8日。据悉,50岁左右的年纪,是医生们估算出来的。
赔偿金得到妥善管理,无名氏的生活有了保障。从无名氏到陈某秋,一个原本没有名字的人,在多人的合力帮助下,再也没有后顾之忧了。
“这个案子,从医院到法院,从律师到公证处,从县里、镇里到村里,处处体现着我们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爱护,体现着我们社会主义不放弃一人的为民宗旨和情怀。”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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