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7:35:19来源:法律常识
土地纠纷问题是大家在平时生活中比较常见的,过去的时候祖辈们可能为了自己家的三分地争论的面红耳赤,在如今这个文明社会土地纠纷依然存在,但我们却不提倡武力来解决,那么遇到了土地纠纷问题到底来找谁呢?今天就给大家来说一说土地纠纷解决的相关问题。
一、土地纠纷问题找谁?
遇到土地纠纷我们可以向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机构来申请总裁,如果对于总裁的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30天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也并不是说一定要先申请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也是被允许的。
二、土地纠纷处理的一般原则。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纠纷案件应该先由当地的土地主管部门来调节,如果对于调节结果不服从可以走司法程序来进行解决,没有经过调解的法院是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的。
三、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
在解决之前土地的现状是不允许被改变的,也不能破坏土地上的附属物,更不能影响生产和存在有争议的新建建筑物。
如果土地在历史上已经达成了相关的协议或者协定,那么只要这些协议协定不违背国家的法律,在调解的时候是可以作为参考依据的。
对于过去因为无偿的占有引起的纠纷,在调解的时候应该根据党的政策来具体分析,通过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这还要区别党在各个阶段的方针来给出合理意见,千万不能用一概而论的方法来解决。
对于过去因为无偿占有而引起的纠纷应该根据党的政策精神和法律规定来保护个人的权利。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合同没有解决,那么也不能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来维持现状,土地管理机构这个时候就应该让单位使用土地,从而保护存在争议的土地,双方对此结果必须服从,不能用其他原因或者手段来强行占有土地。
在处理土地纠纷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从这样的原则出发,参照历史的变迁情况和使用情况,在兼顾个人和集体利益的同时合情合理的解决纠纷矛盾。
第八是处理土地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德,保护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从而再维护个人的合法使用权。
第九是处理土地纠纷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必须共同来协商,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保管好的土地。
不同类型的土地纠纷有不同的途径来解决。
四、土地确权纠纷。
如果是土地确权纠纷,那么就应该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由人民政府来处理,单位之间如果存在争议,那么也应该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存在争议的由乡级政府处理即可,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时候可以在收到通知的30日之内向人民政府提起诉讼。
五、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要按照一般的行政复议以及诉讼程序来处理。
六、土地侵权纠纷。
对于这样的问题由当事人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时候再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对于协商结果不满意我们可以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那么总而言之遇到土地纠纷,我们只要找土地的承包仲裁机构和法院就可以了,事实上在纠纷矛盾过程中只要遵循一般原则,那么就不会有恶性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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