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5 09:55:00来源:法律常识
2020年10月25日凌晨4时许,昌邑交管大队接到报警:“一辆小轿车在四川街博达中学处将一名环卫工人撞倒,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报警,事故科值班民警王赫、丁圣骁迅速赶赴案发地,到达现场后,受伤的环卫工人已被紧急送往医院,现场只有一滩血迹和玻璃碎渣。民警王赫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了该情况,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事故科第一时间启动逃逸案件侦破应急预案,并迅速成立10.25逃逸案专案组。
专案组民警经过5个小时的沿路调查、挨户走访,将附近10多个路口的超市、洗车店等商家监控视频全部调阅,反复比对,研判案发地经过的几十辆车,查清了肇事车辆的基本车型和行驶路线,并确定一辆银色颐达牌小型轿车(吉B0XXX0)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晚5时许,办案民警与该车驾驶员孙某取得了联系,责令其到昌邑大队事故科接受调查,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孙某对自己酒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据孙某交代,10月25日凌晨3时51分许,刚和朋友聚餐结束的他驾驶吉B0XXX0号颐达牌小型轿车在四川街博达中学处将环卫工人田某撞倒,由于担心自己酒驾被抓,才选择了离开现场的错误决定,现在的他后悔不已。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金东华 警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