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6 18:02:32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7月,承德某传媒公司收到江苏某法院邮寄的“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该公司老板看了诉状才知道,江苏的一家动漫公司在当地法院把自己起诉了。理由是,承德传媒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了江苏动漫公司的美术作品。
承德传媒公司为了息事宁人,主动联系了江苏动漫公司和解,可是对方公司“狮子大开口”,要价15000元,一点还价余地也没有。
和解无望,承德传媒公司开始寻求律师的帮助。律师团队介入以后,全面了解了相关情况,迅速做出反应,认为该案的管辖权存在问题,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即承德市某区法院)管辖,随即指导承德传媒公司向江苏某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江苏某法院审查后,驳回了承德传媒公司的异议申请。律师团队根据驳回裁定的内容,重新收集了相关证据,又指导承德传媒公司向江苏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终,江苏某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异议理由成立,本案移送承德某区法院管辖。
至此,承德传媒公司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一方面,同类案件在承德当地,原告索赔成功的金额远低于江苏动漫公司的期望值;另一方面,本案在承德审理,节省了承德传媒公司的差旅等费用支出。
承德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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