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13:13:53来源:法律常识
上星期开的一个经济纠纷的庭,对方临时换律师,原因是原律师前一天晚上出车祸了,进医院了……
对方应该是和原律师协商一致,原律师又让自己所里的另一个律师来帮自己把这个案子开了,又急忙办的委托手续。足足多延续了两个多小时才开的这个庭,意料之中,对方发挥一般,事实方面大多数都是对方当事人自己说的,但明显说多了。而且据对方当事人所说,几份重要电子版材料在原来律师电脑里。对方这么一出,弄得案子对我们更有利了。
上述这种意外情况是没办法了,但其实我要是对面当事人,我宁可申请延期开庭,这种一般都被允许。毕竟经济纠纷,即使换律师,还是准备充分再上吧。
总体来说,开庭前,慎重换律师。除非你和你的律师闹掰了,合作基础不存在了,否则甚至在你又想换又不想换律师的时候,你就别换。
见过一审开庭传票下来后,换律师,一审判决后,又换律师进行二审,结果二审发回重审了又换了个律师的当事人……
除非你的一审律师水平有问题、或者你有一个水平明显强于一审律师的律师愿意代理你的二审。那么还是建议一以贯之,让一审律师继续代理二审,不论你一审是赢还是输。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特别是疑难杂症、冤假错案,请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