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06:33:46来源:法律常识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引导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发挥着独特而必要的基础性作用。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省妇女联合会、省教育厅、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推出《“云南普法·专家访谈”之 <家庭教育促进法>》节目。
节目内容
《“云南普法·专家访谈”之 <家庭教育促进法>》分为上下两集。分别由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云南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专家杜爱萍和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蓉律师两位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当中的细节。
收看时间及方式
11月3日和11月4日,连续两天22:00在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YNTV-2)《新闻联合播》栏目播出,云视网同步直播。节目播出后,云南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官方微信公众号 “YNTV2都市条形码(订阅号)”、七彩云等平台将发布完整视频链接。
关注YNTV2都市条形码微信公众号,点击新鲜事→在七彩云寻找专题→点击《新闻联合播》,播出后查看完整视频。
记者:杜娜
编辑:董桂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