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2:22:01来源:法律常识
所上分派了三个案子,让我和一名年轻律师一起代理,农村承包土地纠纷。这三个案子我一开始是不愿意代理的,因为是所上的案子,所上要先提50%,还安排了一名年轻律师,又要分25%,实际自己仅仅能够得到委托费用的25%。推辞了三次,年轻同事说我不做他也不做,因为他从来没有做过类似案件。所主任做思想工作,考虑自己也很久没有处理过类似案件,硬着头皮接了下来。
第一项工作是给当事人做询问笔录,搜集基础证据资料。说好两个律师一起处理,大概也就花费3个小时,结果搭档临时去法院调解,我一个人忙了整整一下午。
第二项工作是看现场。农村承包土地纠纷,到现场亲自查验、测量、拍照取证是常规操作,否则开庭时根本说不清楚。虽然类似案子开庭后法官也会组织双方到现场实地查验,但是庭前不做好准备工作,仅仅依靠法官到现场查验,难以充分表达、证实自己的诉请和主张。找了一个下午去看现场,从15点测量到17点,几乎中暑。
第三项工作是立案。民事起诉状写好了,要所有当事人签字确认,只有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才能拿到法院立案。三户人家,10个当事人,有两位在外省打工。签授权委托书的时候是邮寄过去签的,原本以为有了授权委托书律师可以代签立案。结果法院不立案,无奈,只能重新打印了邮寄到外省给当事人签字。
立案以后,等待法院通知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前前后后算下来,没有十几个工作日是做不下来的。
像这类案件,本身收费非常低,律师要做的工作量还非常大,一般律师都不愿意代理。但是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要么就不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律师职业道德操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而不能计较利益得失。否则一旦思想动摇,就会产生含糊处理的心理,难以确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