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12:21:53来源:法律常识
一个很普通的交通事故的案子,我代理受害人这一方,起诉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和车主及司机,案子最终可能会判保险公司和司机承担责任,车主诉上意义不大,但委托人坚持要把车主告上,开庭时候,车主没有到庭,委托了一名律师。
法庭调查阶段,我这边念起诉状,被告答辩,保险公司和司机的律师表情很严肃,先表达对死者的哀悼,然后一一发表答辩意见,完毕后,轮着车主的代理律师发言,他面带微笑,说车主不承担责任,原告不应当起诉车主。这个时候,旁听席上的死者的家属有人开始小声嘀咕。
然后我这一方开始提交证据,各被告一一质证,车主的律师对证据发表意见,依然是面带微笑,甚至有点不屑一顾的样子。正当他说这话的时候,旁听席上突然有个人站了起来,指着车主的律师,开始骂起来。意思你我们这边都死人了,你作为一个律师,不但不同情我们,还嬉皮笑脸,是看我们笑话吗?其他人也开始激动,站起来一起指责车主的代理律师,整个法庭一片混乱。
车主的律师脸上挂不住了,停止了发言,很是尴尬,稍作停顿,也给受害者的家属道了歉,说是无意冒犯,平时开庭就是这样。
但家属人依依不饶,法官呵斥旁听人员遵守法庭纪律,不然就赶出法庭,最终,受害人家属情绪不能平复,经法官劝说,退出法庭不再旁听。
庭审继续进行一直到结束,每个律师都很严肃。
律师感悟:
处理案件不仅仅是靠法律,法律之外的因素如不能熟练驾驭,也会让自己处于尴尬甚至危险的境地,也会妨碍案件的顺利处理。
尤其是为死刑犯辩护或者对方是死者一方的时候,律师的辩护或者发言内容如提及死者的过错,如何表达才能既提出了意见,还能不加深双方的矛盾和对律师的误解,也是需要细心琢磨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