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04:55:02来源:法律常识
超市无权罚款,但是老人家多次漏扫,明显就是偷盗惯犯,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倚老卖老不可原谅。一老漏扫影响多代,看其家人变现就可知家庭成员素质。
这地方经常来,如果是无意漏扫,下次自然补上,如果不补还继续漏扫,当然是故意。看你说这话,就知道你就是这种贪便宜的人,你这种人种地都是侮辱农民。
20年前我就看《电脑报》上有介绍,一种超市新技术,你拿了很多商品,出一个口,直接就计算出价格了。然后付费就行了,不用一个一个扫了。怎么还没普及。难道也是因为此类问题?
这超市敲诈勒索罪,当地部门应该给老人维权的同时严惩这种不法商家。对于这种行为按刑法相关责任人抓起来判刑同时对这超市相应严惩罚款及追回款还给老人!
老人虽然是惯犯,行为肯定不对,但是关键在于忍无可忍你也得报警啊,这种私下里用私人账户接收罚金的行为也是不对的,保不起这个工作人员也动了坏心思。
所有人应该去想一下,大部分超市为了利润,是愿意承受被盗窃的成本的,如果彻底杜绝此类事件,这个超市会无法经营,第一,成不大涨,人工成本和设备维护成本,第二,严格管理,给顾客带来的便利性下降,你经营风险太大,就会面临倒闭
你是真没去过有自助服务的超市?谁会一直守着你,再说了几个操作机器,一个员工就看得过来,那需要像收银台那样一人一台。问题超市又不是没有真人收银台,一个老太太不去真人收银台,要去搞这种复杂的自助付款,请问怎么能用老年痴呆来逃脱解释呢?
这是多次盗劫行为被现场捉获的证据,应该严惩。成都大型商场商品常年被人偷盗,商家损失严重。盗窃者必须罚款,否则盗窃之风难以刹住。不称职的律师,请闭上你的臭嘴。
一次在买水果,一老人看老板不注意,拿了一个橘子,悄悄放口袋,然后转个弯,又过来拿了一个,转身要走,被老板发现了,老板很生气,把他骂了一顿,后来他就拿着这个橘子让老板称,给了一个橘子的钱走了,其实他口袋里面还有一个 首先,扫完的和未扫的不会装在一起(莫非你想把超市的篮子带回家?),所以几乎不可能出现漏掉的情况,更何况还是多次漏扫。其次,超市可以报警调查,但无权私自罚款两万。
钱货双方都应该相互核对,买东西时少付了钱或多给了钱,卖方肯定是先提醒买方货款不对,进一步可以取消此次交易。 我在店里买东西,少给了钱,结果不提醒我,却说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