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04:46:38来源:法律常识
2008年,张大爷的房子拆迁了,安置房2012年就下来了,但是房本到今天都没有办下来,为了办房本,张大爷甚至打起了官司,把负责办房本的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北辰分局)告上了法庭,一个房本折腾了好几年没办下来,到底难产在了哪呢?
拆迁后 房产想赠与女儿
张大爷的父亲在北辰区有一套房产,2008年2月,这套房子拆迁,家里人选择要拆迁安置房。2012年,安置房下来了,此时张大爷的父母均已去世,房子应由张大爷和他的妹妹继承,而张大爷的妹妹主动放弃了房产的继承,表示愿意由张大爷一人拥有安置房产。
张大爷只有一个女儿,想着自己百年之后房子终归是要给女儿的,张大爷便计划把安置房直接落在女儿名下。“我问能不能直接把房子写我女儿名字,开发公司说那就写个申请吧,写明房产赠与我女儿,我就写了。”张大爷说。
2012年8月6日,张大爷夫妻和女儿一起签署了一份字据,表示自愿将还迁房过户到女儿名下,希望有关领导协助办理。同一日,天津市北辰区国土资源分局出具《准办证》,8月8日,天津市宏佳安居建设有限公司与张大爷的女儿签订了《还房安置协议书》。
房子下来后,张大爷和老伴居住在里面。
想撤销赠与 一会儿行一会儿不行
2015年,张大爷的女儿结婚了,可张大爷觉得,女儿婚后变了,变得不像原来那么孝顺了,和父母的关系也越来越不好,张大爷有些寒心,不想再把房子赠与女儿。“那会我姑爷和女儿的生活不是那么好了,我姑爷提出来把安置房卖了,还说卖了房子他养我女儿,我女儿就信了,来找我要房子,我说我宁可把房子烧了也不给你,我们给你看着孩子,还贴补着你,你不能这么对我们。我老伴也埋怨我,说要不是我当初独断专行,也没这么多麻烦事。”张大爷说。
2018年,国土资源局北辰分局通知张大爷可以办房本了,但房本只能先落在张大爷名下,不能直接落在张大爷女儿名下。“北辰分局委托了河东区的一个律师事务所,说要给我办个律师见证,让我准备材料,包括我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还有我们家的户口本复印页等好多证明。我父母的厂子都没了,但职工登记表我还是跑来了,可我爷爷奶奶的老家在河北省的农村,我父亲那辈就来了天津,我在天津出生,从来没回过老家,我和那个律师说,这个死亡证明我实在开不来。”张大爷说。
张大爷的律师见证办得实在不算愉快,在户口页盖章的问题上,他再次和律师起了矛盾,“派出所给我盖的齐缝章,律师说章有个五角星没对准还是怎么的,反正是说不行,我觉得这个律师是在刁难我,我跟他说能不能不要再折腾我了,我从邵公庄一趟趟跑河东太远了,结果这个律师就不高兴了,我们俩闹了起来。”张大爷说。
张大爷印象里,这件事过了没多久,他就接到了不动产登记局北辰分局的消息,说他的赠与不能撤销,房子只能写在女儿名下。“我自己查了法律,法律说可以撤销赠与,之前说房本不能写我女儿名字时,我女儿以为我是找借口不给她,跟我越闹越僵,后来说房本只能写我女儿名字,我又不同意,所以办房本的事就推进不下去了。”张大爷说。
有了胜诉判决书 还是不能办房本
为了能办房本,张大爷无奈选择了法律途径,他和老伴起诉了女儿女婿,要求法庭判决撤销对被告的赠与。
2020年8月24日,张大爷拿到了胜诉判决,北辰区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张大爷夫妻对其女儿女婿的赠与。接下来,张大爷又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履行其行政职责,为其办理产权证,被告辩称张大爷起诉女儿女婿的胜诉判决只能确认赠与被撤销,但没有确定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最终,法庭以被告不适格裁定驳回起诉,张大爷不服,提起上诉。“起诉被驳回以后,我们去北辰法院接受了询问,法官告诉我们,北辰分局的意思是让我们再做律师见证,但我们觉得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判决书的法律效力明显是高于律师见证的,张大爷的胜诉判决书上明确写了,张大爷从其父处继承了涉诉房屋,而且法庭也找到了张大爷的妹妹,她也再次确认了自己放弃房产继承,所以我认为,这处房产的所有权不用再确认,是没有争议的,北辰分局所说的判决书只确认了赠与撤销,没有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属,我认为不成立。”张大爷的代理律师、击水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务部主任安刚律师告诉记者。
终于传来好消息 即将领房本
1月19日,记者与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取得联系,得知原来负责此事的人已调离岗位。1月20日下午,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北辰分局与张大爷和安律师就此事做了一次当面沟通。“对于是否还需要律师见证这个问题,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但是因为张大爷已经等了很多年了,北辰分局负责人王主任答应亲自帮我们问问这件事,我们非常感谢。”安律师说。
1月25日,记者与张大爷再次取得联系,张大爷高兴地告诉记者,他上午刚签完房屋买卖合同,“之前的那些难题都解决了,不需要律师见证了,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了,官司也不用打了,办事员告诉我,就等着拿房本了,我们家终于能高高兴兴地过个年了。”
(津云新闻记者 顾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