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04:25:34来源:法律常识
“只有敬业和精业才会获得美誉度 ——王亚林”
他是国内知名的刑辩律师,从业30年余来,他办理了大量的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如全国毒鼠强第一案、安徽反贪第一案(阜阳前市长肖作新受贿案)、安徽前副省长王怀忠受贿案、越野车碾压协警案、合肥少女周岩被毁容案、骨科医生埋尸案、重庆系列案之徇私枉法案……
他专注刑事辩护,因为他相信“专则精,精则强。”
他是滳慧律所智库专家、国家一级律师——王亚林!
专业观点
审前辩护是律师辩护的当然之一
很多人认为,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是在法庭上。但事实上,律师庭外工作的重要性有时甚至超出了庭上工作,庭前辩护工作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滳课166期课程中,王亚林律师做了审前辩护的实务授课,针对审前辩护是律师工作重点的看法,他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他认为,审前辩护不能说是刑事辩护策略中的转折点,而是我们律师辩护的当然之一。律师自侦查之日起,有权利以辩护人的身份去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被批准逮捕阶段,律师都要发挥其中的作用。审前辩护是律师的责任和义务,是整个辩护的一部分,随着对刑事辩护的各种形态的研究,律师们越来越重视审前辩护的重要性,是行使正常辩护权的一个手段而已。
王亚林律师认为刑辩律师进阶必修课:专、精、准、细。
专:有刑法学专业理论深度又深入浅出
精:精炼简洁且对核心的问题画龙点睛
准:准确理解掌握立法与司法解释运用
细:辩护过程透彻细腻拒绝煽情与表演
舆论观点
法不外乎人情,法来源于常情常理
“反杀”“正当防卫”成为当下热门的话题,对于受舆论影响的立法,王亚林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舆论是一把双刃剑,有好处也有坏处,舆论影响到立法,也影响到司法。古今中外皆是如此,舆论影响立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意。关于“昆山反杀案”,王律师认为是等于为司法工作者提出了一个课题,他经常在法庭上说一句话:“法不外乎人情,法来源于常情常理”,不能因为是法官就不在乎常情常理。
昆山反杀案之所以有这样的剧情反转,只能说明我们的司法工作者没有能够准确理解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应用之一。舆论是一把双刃剑,包括山东于欢案正当防卫案件,王亚林律师认为是给我们的司法工作者提出一个课题,我们的审判、判决、立法必须合乎民意。有些立法是因为舆论的作用,有些舆论使得立法显得过于草率,例如危险驾驶罪、醉驾,只要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一律定为危险驾驶罪,后来司法解释又纠正了这样一个问题,王律师认为醉驾入刑是有必要的,但是这个案例就会成为舆论干预司法立法的不好的一个案例,舆论有利有弊。
法商观点
立法应站在保护民营企业家的角度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凡是在市场活动中的主体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活动,否则触犯法律必将给企业带来灾难,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有句话说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通往监狱的路上。对于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防控,王亚林律师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王亚林在这里为企业家发声,在中国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各种税制、管控体制不够科学合理,导致近几年很多民营企业家涉嫌犯罪。当下,党中央国务院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声音越来越多,并提出“有恒产者有恒心”的概念,甚至党中央要求纠正一批民营企业家的一些错案,彰显对民营企业家的关爱,旨在保护民营企业家,也正是因为如此,刑事律师比较欢迎的课题就是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我们的司法都应该从保护民营企业家角度有所改变。
执业观点
天马行空不逾矩,年轻律师要有所持戒
很多年轻律师在刚入行业以来,面临着案源的问题,甚至被迫转行的也大有人在,王亚林律师在这里也为年轻的律师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要耐得住寂寞。年轻律师要静下心来,专心学习,学习有三种境界:书山有路勤为径、书到用时方恨少、腹有诗书气自华。认真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同时,加强法学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不能急功急利,需要厚积薄发。
其次,有所持戒,方生定力,方生智慧。不仅仅是年轻的律师,心中都应有一把尺子,所谓天马行空不逾矩,要懂得规矩,要有所持戒。例如做刑辩律师,唯一的课题就是解救当事人!不管是刑事律师还是民商事律师,要有条红线,不去碰触。
第三,要像藏羚羊一样快速成长。年轻的律师要快速成长,不会因为你年轻不对你处罚,年轻的律师需要快速成长。
王亚林律师专注做刑辩,只有敬业和精业才会获得美誉度。三十余年,夙兴夜寐,殚精竭虑,用无数心血成就了自己的一番刑辩事业,这份事业也成就了今天的他。他说,尽管已经功成名就,他仍兢兢业业,同时注重青年律师的培养,将自己的所学所悟传授大家,值得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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