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照片,离婚证照片什么底色,几寸

时间:2022-10-31 20:53:05来源:法律常识

大河报记者 焦勐

洛阳一售楼员“帮”购房者办假离婚证,坦言:银行流水、征信也能改

(图片说明:两本离婚证,左为真离婚证;右为假离婚证)

洛阳一售楼员“帮”购房者办假离婚证,坦言:银行流水、征信也能改

(图片说明:两本离婚证,左为真离婚证;右为假离婚证)

洛阳一售楼员“帮”购房者办假离婚证,坦言:银行流水、征信也能改

(图片说明:美庐新苑售楼部)

洛阳一售楼员“帮”购房者办假离婚证,坦言:银行流水、征信也能改

(图片说明:美庐新苑项目沙盘)

9月25日,老家洛阳市新安县的张先生向大河报记者反映称,今年5月份,他看中了洛阳市新安县美庐新苑的一套商品房,但其妻子却坚决不同意。为了“帮”张先生顺利购房,美庐新苑的销售人员支招,能找人帮张先生办一本假离婚证,这样张先生就能以个人名义购房、贷款。

然而假证办下来了,张先生却后悔了,“家人、亲友告诉我,用假离婚证办贷款购房是违法的,一旦被查到,会受重罚。”

【反映】夫妻买房产生分歧,置业顾问“支招”男子办假离婚证

据张先生介绍,他在洛阳市老城区打工,孩子在新安县老家上学、生活,妻子则在外地工作,“我想在老家买套房子,让孩子上学、生活能方便一些,而且房价也更便宜一些。妻子则希望在洛阳市区买房,因此我俩产生了分歧。”

“妻子对我在老家买房不同意,也不支持,更不会为买房的事出面。”张先生说,妻子的态度坚决,这让他左右为难,“负责接待我的置业顾问跟我介绍的那套房子确实很不错,再加上是精装修,又是河景房,且贷款月供,凭我一个人的收入也能承受,这让我很心动。”

多次来往沟通,置业顾问得知张先生的购房意向十分强烈,却因其妻子的坚决反对或让即将的成交变为“泡影”,为此置业顾问向张先生支起了“招”。以下为张先生所述内容:

置业顾问:她(张先生的妻子)要是不想买(房),你可以个人买。

张先生:我个人咋买?

置业顾问:个人买的话,给你办个假离婚证。

据张先生介绍,已婚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办理贷款,需要向银行递交双方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一旦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将无法获得购房贷款资格。

办假离婚证骗取银行贷款毕竟属于违法行为,张先生对此产生顾虑,而置业顾问则劝说其不用担心。

“他告诉我说,没事。他们售楼部有多起办成功的案例,让我放心。”经不住再三劝说,张先生终究是动了心思。

从置业顾问处获悉办假离婚证的流程后,张先生交了对方所需材料后不久,假离婚证便到了张先生的手中,然而这本假证未让其感受到踏实,反而成了他心头的一块“巨石”。

【缘由】真假离婚证几乎一模一样,购房者压力大萌生退意

据张先生介绍,目前他手中的假离婚证是置业顾问通过他人依照他原有已作废的真离婚证伪造的。

原来2015年之前,张先生曾有过一段婚姻,2015年3月,张先生与前妻办理的离婚手续,后来张先生与现任妻子再婚,原离婚证便已失效,并被民政部门盖上蓝色长方形印章。

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失效的真离婚证,记者注意到在该证印有姓名、性别等内容一页的中央,盖有一枚蓝色长方形印章,因印章不清晰,记者仅看到“登记处”“再婚”等内容。

“如果拿这个有蓝色印章的真离婚证去银行办贷款,肯定会遭银行拒绝。”随后,张先生又递给记者那本经人伪造的假离婚证。

记者对比了真、假两本离婚证,发现假离婚证使用了不同的照片、婚姻登记员一栏无手写签名、无蓝色长方形印章等。

此外,在细节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离婚证印章、新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略有所不同之外,两本离婚证几乎一模一样。

假离婚证给心理上造成了无形的压力,促使当时已交纳1万元定金和1万元车位预付款的张先生萌生了退意。

张先生说,他曾多次找到置业顾问希望将定金和车位预付款退回。但得到置业顾问的答复是:“不行,你的合同签过了,退不了。要不你把首付款也交了,如果银行(贷款)批不下来的话,你交了这么多钱,公司也不敢不给你。”

“定金不给退,置业顾问的话又显得有些‘道理’。”张先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又交了18万余元的首付款,加上定金等款项,共计向美庐新苑售楼部交纳了20余万元。

张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美庐新苑商品房定单》、银行转账小票、交纳首付款的收据等相关材料。

【证据】置业顾问自称,10年接触百名客户,手续近半造假

“自从拿到假离婚证后至今,几个月时间里,我整日无法安心工作,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踏实,心里总是感觉害怕,怕一旦被查出来,会对我进行重罚。”张先生通过网络查询了办假离婚证购房的种种危害,更让其惶惶不可终日。

此外,张先生因办假离婚证购房的事情,给家庭关系造成了不良影响,其妻子也对他办假证买房的行为表达过不满。

张先生多次寻找美庐新苑项目的开发商洛阳博翔置业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希望退房,但对方均以各种理由回绝。

无奈之下,张先生只得向媒体求助。

“经我多次反映,置业顾问给我办假离婚证的事情,售楼部、开发商都是知情的,明知我不具备购房要求,却不退还我的首付款和定金。”张先生向记者诉说,并向媒体提供了置业顾问找他人伪造离婚证的相关证据材料。

一份社交媒体聊天截图显示,今年5月份至6月份期间,美庐新苑裴姓销售人员通过社交媒体向张先生索要个人头像照片,并指导张先生如何拍照等内容。

截图内容显示,6月1日上午10时36分,裴姓销售人员在社交媒体聊天中提及“离婚证50,到付12。今天到了”“62块都没有吗”“这离婚证,是我掏钱让人办的啊”“不是公司出钱”等内容。

随后,张先生向裴姓销售人员转账62元。据社交媒体显示,裴姓销售人员接收该笔费用。

一份录音证据。

据张先生介绍,该录音录制地点位于美庐新苑售楼部,一名家人随他一同前往,被录音人为置业顾问裴姓销售人员。

录音时长32分01秒,部分对话录音内容如下:

裴姓销售人员:好多手续办不成的,人家全都是假的,包括流水好多也是假的,这是谁都知道的……人家跟你同样情况的,(贷款)下都下来了了,包括刚才签的这个杨某,人家孩子都有,人家不是照样签人家一个人的名。包括征信也能改成单身,你说违啥法了?

张先生:她(妻子)不回来,我真不想干违法的事情。

裴姓销售人员:首先我跟你说,你要说你这是违法的,从我卖房子卖了有快十年房子,接触有上百号人了,以前办的手续,基本上有百分之五十吧,都是跟你这情况(造假)是差不多的。

张先生家人:他(张先生)自己买(房)可不可以?

裴姓销售人员:可以,但是必须提供假离婚证。我们愿意,但是银行不愿意。这是你们跟银行的关系。你要是全款就没有这种问题。

【回应】民警认为,造假者或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诈骗罪

针对此事,9月28日下午,大河报记者联系到洛阳博翔置业有限公司一名郭姓负责人。

该负责人证实,裴姓销售人员确为美庐新苑售楼部置业顾问。

对于裴姓销售人员给张先生办理假离婚证一事。郭姓负责人称,“没有给客户说,让他办假离婚呀。”确认未向张先生办理过假离婚证。

记者向其表示,媒体掌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实裴姓销售人员为张先生办理过假离婚证。

随后,郭姓负责人又称,他们会再向销售人员确认一下,并称会于9月29日给记者进行答复。

但是截至记者发稿前,洛阳博翔置业有限公司无任何人员与记者取得联系。

伪造离婚证的行为有多严重?记者咨询了洛阳市区某派出所民警。

民警告诉记者,如果伪造离婚证在三本以上,并造成后果的,属于刑事犯罪;如果伪造离婚证在三本以下,未造成后果的,属于治安案件,警方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确定。

治安案件的依据是《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而刑事犯罪的依据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

民警告诉记者,这其中可能牵涉的犯罪行为有两种,一种是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另一种是涉嫌诈骗罪,“造假本身就属于一种诈骗。”

民警建议张先生可先报警,向警方进行咨询,或者向民政部门进行举报,并递交相关证据,由民政部门向警方进行报案。

9月29日下午,记者又咨询洛阳房管部门的专业人士。据房管部门专业人士介绍,开发企业帮购房者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确属违法行为。

专业人士表示,开发企业是否属于违规销售行为不太容易认定,因为对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房管部门无法辨别,“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种行为已触犯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甚至警方有可能也会介入。”

【律师说法】

问题:张先生能否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定金及首付款?

河南万永律师事务所王灏律师认为,如果能够证实为张先生买房所办理的假离婚证是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所指使的,那么在开发企业明知张先生不符合单独购房条件,却为其提供虚假证件的情况下,双方所签订的《美庐新苑商品房定单》应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因而开发商应当退还张先生的定金及首付款。”王灏说。

来源:大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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