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31 21:43:06来源:法律常识
上次,我们提到破产首先要梳理好企业的组织关系。如果组织关系梳理完毕了,就要看是看第一阶段的2个法律陷进,如果不能合理规避这个事情后面会对顺利破产和是否追究实际控制人责任非常的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的特殊法律背景下,大多是都是无限责任公司。当然大企业,一开始就有法律顾问规划,可能避免踩坑。但是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讲还是很难避免的。
2大坑:
第一要注册资本金认缴制度。总体来讲,一定要关注认缴是否实缴了,如果未能实缴,一定破产的时候会追究未实缴股东的责任。例如,你是自然人股东,就会追究个人责任。这个就自然过渡到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这个大范畴。但是只要追究到股东自然人层面的,基本都是无限责任了。当时责任的边界就是应缴未缴的注册资本。所以奉劝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随意填写注册资本,一定要实事求是或者就是尽量压低注册资本。
如果大家已经虚增了注册资本,但是还未实缴的话。一定不要听律师的,降低注册资本金。这个降低注册资本金的门槛很高的,首先第一条就是和取得素有债权人的认同。例如,你是做经营的,一定应付账款。如果你现在要降低注册资本,就要看那个时间段的供应商应付或者其他应付的债权人是否一致同意。如果不同意,你自己公告降低注册资本。到了最后就会倍认定抽逃注册资本金,一旦这个罪名成立,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
好了,今天就说多一点的坑,明天继续。希望大家合理规避风险,让老板不再是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