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网,江苏法院起诉网

时间:2022-11-05 11:22:12来源:法律常识

5月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通告,5月10日起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恢复现场办公,线下诉讼活动逐步有序恢复。

通告称,自5月10日起,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可至江苏高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大厅办理相关事务;根据法院通知,可至该院参加谈话、询问、听证、调解、庭审等线下诉讼活动。有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诉讼参与人暂缓接待;其他外地来宁返宁人员,应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在健康管理措施结束前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

提倡通过线上或邮寄方式办理相关诉讼事务,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法院旗舰店”(http://47.110.128.109/jsgyssfw/)、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csj.sh.gov.cn/)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进行办理。

确有必要线下办理诉讼服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描场所码,核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并登记相关信息。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来院期间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在规定的场所参加诉讼活动。相关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及时离开,尽量减少在场所内停留时间。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苏云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