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13:29:06来源:法律常识
劳 动 合 同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部门 岗位,承担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在中国境内。
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乙方拒绝甲方对其工作岗位的合理安排或调整,经劝阻无效的,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二、合同期限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为 ___年,合同期从____ 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为 个月。试用期包括在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合同期内,为合同期的最初阶段。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休息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临时加班,但甲方应当安排乙方补休或调休;
如果乙方加班未经甲方安排,甲方不予承认。
第五条 乙方的休假休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工资和福利
第六条 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 元;
乙方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实行月薪制,每月工资为人民币 元。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岗位工资根据不同岗位和公司经营状况由董事会另行确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职务)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七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工资。甲方因故不能在上述时间支付工资的,可以顺延5日。
第八条 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工资结构及数额,增加、减少或取消福利待遇,或者改变发放福利待遇的相应条件。
五、社会保险
第九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
1.双方约定按照重庆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办理社会保险;
2.乙方个人应缴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提供劳动条件,进行职业危害防护。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4.爱护甲方的财产,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5.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甲方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应当以适当方式交由乙方阅读或在合理的范围内公示。
乙方有违反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行为的,甲方可以根据劳动法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予以处罚;
乙方违纪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赔偿金可以在乙方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业绩以及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违反双方有关服务期的约定或其他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离职、交接等手续。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交接等手续或不按规定办理财产移交、资料移交,甲方有权不为乙方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办理社会保险流转手续,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根据这些规章制度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虽然这些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性质严重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害;乙方行为虽未导致甲方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但性质恶劣,在甲方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或对甲方声誉造成重大损害的,也应当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害;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同时自谋其他职业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或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保守秘密及相关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及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使用或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未公开的商业和技术秘密、经营信息以及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甲方要求其保密的甲方未公开的其他信息。
甲方有权就保密事项与乙方另行订立专项保密协议或根据乙方的岗位职责与乙方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获得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信息归甲方所有,乙方在离职前必须将上述资料、信息全部交还甲方。
乙方在合同期间或离职后,若违反本条规定,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重庆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需补足低于标准部分。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2.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经济损失。
因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而被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也须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十一、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双方应重新协商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首部所列的乙方住址是本合同的重要内容,甲方如需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可以向乙方的住址邮寄送达,无论乙方是否接收均视为已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如变更住址,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五条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员工守则
(二)公司规章制度
十二、其他事项:
1.在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经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如实向甲方告知相关情况及提供相关资料,乙方保证其所提供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乙方声明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受甲方委派参加培训,应当另行同甲方签订培训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