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10:39:12来源:法律常识
近期接触的警情或者其他的纠纷中,很多的人都跟我说律师怎样说、律师让我怎样做,最近的几年听到了太多这类的词汇,人们的法治意识在增强,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总有别有用心的人,用所谓的“律师说”来“班门弄斧”、“粉饰门面”,让我不知所云、嘿然长叹,不怕没好事儿、就怕没好人,有些人做得正、行得稳,老天自然眷顾,有些人自视甚高、吆五喝六、虚张声势,到头来虎头蛇尾,草草收场,不胜枚举。
任你法理、关系、世故,公道自在人心。
工作的原因,接触到的人或者我们办理事情很多都是讲究时效、看结果,道德与否关系不到最后的结果,好像意味着可有可无,长大了也发现了许多有身份的人,但是他们的品德、道德真的让人一言难尽,小时候的那种“完人”的假设早已破碎,反而越发觉得人无完人,但凡作为一个相对出类拔萃的人,他的品德较好的话,还是更加有说服力的,起码是符合自古以来领袖的那种“长厚”形象。
德与法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分割的,当道德的观念无法束缚住人们的行为时,法律就是一种准绳,当运用法律来制裁的同时,也不要忘记了道德的感化。
道德润物于无形,从精神层面来制约着人们行为;
法律则立竿见影,从身体上、行为上接受着教育。
长路漫漫,在工作中努力将法律与道德利用好、权衡好,莫欺人穷、莫看人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