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22:48:0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一起燕子砭镇某村因村民自发修建通户道路占用他人土地引发起的纠纷,在宁强县司法局燕子砭司法所的耐心调解下,得到了及时化解。
该村四户村民集资修建通户道路,需占用同组村民张某某的土地,而在两个月前,这四户村民中杨某某与张某某私下达成了换地协议,其他三户村民又与杨某某达成了占地补偿协议,张某某得知此事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占用这块土地修建道路,由此引发了涉及五家人的复杂纠纷,正在修建的通户路也被迫中止。
得知情况后,燕子砭司法所赶赴该村进行调解,调解人员详细调查了解纠纷起因、经过以及各方当事人诉求,向五户当事人耐心细致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的法律规定,就杨某某与张某某协议、三户村民与杨某某协议进行了的法律分析,明确了调解方向,经过对各方当事人的一对一劝解,最终调解人员给出了合理合法的调解意见,得到了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并于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至此,因修路占地引发的一起复杂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作者:王哲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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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