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0:51:11来源:法律常识
导读:前段时间,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仅仅因为收条上多写了一个“今”字,导致5万元的债权被认定已经消灭。
案例概况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原告向被告借款50万元,后被告陆续转账还款,原告收到款项后打了收条,写了:“今收到XX(被告)还款15万元整”。
原告认为虽然收条上这样写,实际上还有5万元未收到,但被告宣称这5万元是当天现金还款,双方各执一词。未还,而被告,还了45万元,据当事人陈杰(化名)陈述,2015年4月,田景(化名)向他借款50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
最后法院裁决:收条有效,5万元债权已消灭。
标准收条模板
注意:收条要求将所收到的物品、钱款的具体数目以及物品的大小规格式样等说明,同时还要写清是从谁那儿收的。收条的落款要求经手人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而不能仅仅有个单位的名称。收条不能涂改,欠款数目也要大写。
启示:借条收条要明确约定
我们不能只重视借条的出具,而忽视了收条的重要性。收条作为收到钱物的凭证,表明了一种已经从他人处接收到物品的事实状态,是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的。
律师建议:
1、借款和还款最好形成书面合同,对支付时间、支付账户、借款利息等进行明确约定;
2、在出具债权债务凭证时,注意避免混淆,比如:“借条”、“收条”、“欠条”的使用要作严格区分;
3、避免使用“还(hai)欠款”和“还(huan)欠款”这样容易产生多种解释的表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