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7:48:40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分家刑事律师,怎么写分家协议才有法律效应】,以下3个关于【分家刑事律师,怎么写分家协议才有法律效应】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以案说法:该分家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张某(男)与李某(女)是夫妻关系,育有两个儿子,张家有两栋房子,都是张某的名字于是夫妇俩及儿子签定了分家协议,一人一栋房子,其中给小儿子的一栋由于房子面积较大,新盖不久,分家协议约定,两位老人住在该房子内,待老人百年后此房归小儿子所有”,该分家契约还就其他动产及老人赡养等问题进行了约定而后张某去世,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张某的财产份额,法院能支持吗?
分家协议是指家庭成员在父母的主持下就家庭财产的分配所作出的约定。由于家庭财产通常是父母子女的共同财产,而分家协议又是将家庭财产分配给子女,所以分家协议一般含有两部分内容:一是将子女自己的财产份额分割出来,并通过分家协议进行确认;二是将父母的财产份额分配给子女。而后者又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赠与型、二是遗嘱型。其中,赠与型分家是指父母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子女,交付财产后父母不再享有财产权利;而遗嘱型分家则是指父母在分家协议中表达去世后的财产分配意向。
因为该分家契约是遗嘱型分家协议,有遗嘱的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本案张某已经对房产进行了处理,以《分家契约》的形式留有遗嘱,故李某不能以法定继承为案由,主张继承张某的遗产份额。
陈纪豹,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银众律师事务所首席运营顾问(福州)、中国商务联盟法务部部长、福清市纪委监察局法律顾问、福建省中外企业家联谊会自贸区委员会特约法律顾问、福清市青年创业促进会法律部部长、福清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福清市阅读协会副主席。毕业和进修过的学校:厦门大学、北方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办理了许多成功的刑事、民事、经济、非诉讼成功案例。带领团队连续八年获评司法系统先进集体,本人获评2011-2015年度福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联系本律师可网络上查询地址及联系方式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给律师盆友们做出了明确的定位——“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今年1月12日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也提出,如何对待律师,反映一个国家民主与法治程度。我们要认真贯彻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等文件精神,努力把律师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今天,长安君(微信ID:changan-j)为小伙伴们分享一位在律师界摸爬滚打20多年“老司机”的故事——
20年前:律师来了?吓怕怕!
我是1994年左右入行,最早在山东潍坊的一个县城里执业。那时全国律师不到一万人。当时百分之八九十老百姓都不知道律师是干啥的,尤其是年龄偏大的人。社会对于律师职业的认知还不够准确。
记得1994年底,有位60多岁的工人竟然问我:“律师是不是法院的工作人员?”。
老百姓的认知差别可能跟当时的法律环境有关。20年前,对于律师执业权利义务的规定,显得简约而不够完备。当时规范律师职业的国家法律法规只有1982年起实施的《律师暂行条例》,里面只说——“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其任务是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民公社和公民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时隔20年,我还记忆犹新的是:有一起农村欠款纠纷案,当时我下到村里调查事实,其中有个年龄较大的农民伯伯听到律师来了,胆战心惊的,以为律师是去抓他的。看到我穿着西服打着领带来的,还很奇怪,怯怯地问我:“你们不是穿着制服、拿着枪嘛??”
直到1997年起开始实施《律师法》,以及此后经过三次修正,对于律师权利义务的范围、执业领域的规定,则是规范而增多了不少。并且,明确了“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
我的心在等待,等呀在等待……
逐渐的,老百姓对律师的印象上升到——律师就是打官司的。但说实话,在律师行业摸爬滚打20多年,我心里一直藏着一个心结:
——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比起法官、检察官来,为啥我老觉得在当事人面前丢银呢?
先给小伙伴们讲一个桑心的事情。2000年初,我接手了山东一个涉及人身轻伤害的案件,但承办过程却让我这个从业多年的律师“颜面丧失”。
从到法院阅卷开始,就遭遇了一系列“不愉快”:我被要求和当事人一样通过安检进入办公楼;找到承办法官提出阅卷要求,被告知有事让等待,这一等就是两个多小时……
不止如此,法官回来找出案卷却对我说——”没什么好看的。”然后让我去复印室复印,拿回家看。但复印一张一元钱。
没过几天,我又突然接到承办法官电话:“犯罪嫌疑人(已取保候审)在哪里?”
案件结束时,有朋友问我:“你这律师干得有啥意思?”
然而几年过去了,现在的情况真是大不一样了。
去年11月,我又接手了山东一个受贿案件。我到法院阅卷,不用再享受安检的“待遇”了,法院还单独为律师开设了阅卷室,阅卷时不被打搅。
后来,通过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以及我的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有遭遇刑讯逼供的现象,我向法庭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申请,承办法官组织庭前会议进行审查,在审理过程中排除了在收集合法性上存在问题的有关证据,并得到了公诉人认可。
在承办此案过程中,我感受到了来自法官、检察官对律师的尊重,这也促使当事人对我更加信任,对法律和司法公正更加信任。
20年后:“越来越有面儿了”
现在,涉及到律师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了。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等,都明确表达出了——我们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前几年,在老家的一次开庭里,我第一次穿上了“黑底红领巾”的律师袍。当时法官也觉得很新鲜。过去他见到的律师都是穿休闲装的,连西装的都很少。那一天在法庭上,一种来自职业的自信和尊严感油然而生。
我们在法庭上也能得到充分的辩护时间。过去有时候代理刑事案件,承办法官要求只能进行两轮辩护。公诉人提出意见,律师辩护,再提意见,再辩护。限制了律师的表达,现在就可以自由的表达。
包括去检察院阅卷也有了显著改变。有一次,公安机关刚把案卷送到检察院公诉人自己还没阅卷,我就到了,他居然说:“你来了你先阅卷吧。”
现在,老百姓对我们的认识也到了一个新的境界。遇到麻烦,除了找亲戚,还会找律师保护自己的权利。
前两天,有位朋友给我介绍了一位在60多岁的农民企业家老李,聘请我为他和他的儿子、儿媳分家析产,出具分家析产文书。过程中,老李笑着对我说:“原来分家找老舅,现在分家找律师。你们律师已经成为了我们农村人的保护神了。”
番外音
话说杨培国在律师行业也摸爬滚打了20多年,也是一家律所的主任了,但前几年第一次“穿袍开庭”的时候,还是分外鸡冻,他悄悄地跟长安君说:“这下跟电视剧里比,就缺个白头发的帽子了!”
讲述人:杨培国 北京善士律师事务所主任
根据《律师法》第25条规定,律师可以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以下几方面的法律帮助:
不论是公民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维护本人或单位的合法权益,均可以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可以帮助解决经济纠纷;协助改善经营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参与对内对外的经济项目谈判,当好参谋;帮助研究解决在经济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不管是民事(经济)案件、行政案件还是申请执行阶段的执行案件,当事人均可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让其代理自己参与打官司。律师在规定的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内从事诉讼代理活动,行使代理权、履行代理职责。
有时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律师也可以接受人民法院指定为被告人辩护。还可以在侦查阶段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作为代理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
律师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包括:①处理没有纠纷,不需要打官司的法律事务;如担任公民的遗嘱执行人;为公民代立遗嘱,并协助办理公证手续等。`②代理有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纠纷,但不需要打官司,而由个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通过调解解决的法律事务。③对于某些纠纷,不经第三者调处,由律师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帮助解决。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纠纷,通过律师代理调解或代理参加仲裁使纠纷得以解决。⑤代为办理涉外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海事、对外贸易、合资经营仲裁等。
这里的“诉讼文书”,主要有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自诉状、上诉状、申诉状、再审申请书等;“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主要有租赁契约、借贷字据、买卖合同、分家单、遗嘱、委托书,以及经济合同书等。
《律师法》第25条第4项明确规定,律师可以作为申诉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总之,律师的业务很广泛,律师在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在许多方面都可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分家刑事律师,怎么写分家协议才有法律效应】,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