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4:36:00来源:法律常识
本报讯 (记者 张立东)近日,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就一起聚众斗殴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舒某某是否应被依法逮捕进行了诉讼化审查。据悉,这是温江检察院第一次开展刑事逮捕诉讼化审查,以期突破以往审查逮捕“单方审、案卷审和书面审”办案模式的局限,增强批捕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此次“诉讼化审查”由该院检察官刘旭主持,犯罪嫌疑人的父亲舒某和辩护人严涛、侦查人员王勇强双方参与,书记员全程记录。在审查过程中,双方就舒某某系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属从犯以及具有坦白、认罪悔罪、家庭具备管教条件等情节,对其是否应被批准逮捕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意见发表后,刘旭结合案情、证据以及此次审查情况,依法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进行诉讼化审查变‘单方审’为‘对审’,变‘案卷审’为‘庭审’,变‘书面审’为‘言词审’,给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提供了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有助于办理案件的检察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案件进行综合评判,进而准确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刘旭介绍说,诉讼化审查既能有效查明案件事实,又能有效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来讲,也体现了司法机关的教育、挽救和感化。